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应届毕业生的管理,使其尽早融入企业文化,适应工作环境,将其培养成为素质高、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合格员工,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储备人材,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定义
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已完成专业科目学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或是已取得毕业证且毕业时间在一年以内学生。
实习期: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司相关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期间。实习期间的应届毕业生尚未与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
人员招聘
各中心于每年10月份提报《员工增补申请表》至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战略规划和各中心年度用人计划,制定本年度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计划,于元旦前参加毕业生招聘会,安排面试、复试,确定实习生名单和数量。
入职手续
毕业前入职的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部组织其签订《实习协议》;毕业后入职的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部组织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入职流程参考《新员工入职手续》。
实习安排
实习内容
每年3-4月份,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实习生进入公司实习,实习的第一阶段为岗前培训与轮岗实习阶段(时间为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实习生实习计划和安排表》(附件3)。第二阶段为用人岗位实习阶段(时间至毕业)。如用人岗位因工作需要,取消轮岗实习,应由用人部门所在中心的领导签字批准。
毕业后入职的应届毕业生,直接安排至用人岗位,若用人部门提出轮岗学习,由人力资源部协调组织。
职责与义务
人力资源部
制定实习计划,组织计划的落实、实施。跟踪检查实习情况,分阶段考评,实习期满后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
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定期与实习生进行针对性的沟通引导。
负责实习生补贴的发放及食宿安排。
各实习部门
安排实习导师进行培训指导,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负责实习生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及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考评内容分为实习生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力资源部。
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实习生
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并接受考核。
每月提交一份实习报告至用人部门,其内容可包括实习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及建议。
实习期间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
待遇
实习期
实习期,公司于每月向应届毕业生发放实习补贴和饭补,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待遇,补贴发放标准标准按照当年度《应届毕业生薪资表》确定。
劳动合同期
(一)劳动合同期内,应届毕业生的工资标准按照当年度《应届毕业生薪资表》确定,试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组成,转正后增加绩效考核工资。公司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的工资标准等级,区别应届生的学历、毕业学校和岗位确定《应届毕业生薪资表》,同时根据每年北京市物价水平和同行业薪资水平进行平衡,适度调整。
(二)表现突出的应届毕业生,中心可根据《应届毕业生工资表》的工资标准等级,提出调级涨薪申请。
(三)每年春节过后,公司调整应届毕业生的工资,工资涨幅由各中心根据其能力、工作贡献及工作态度确定。
考核与留用
一、取得毕业证书后,通过实习期的考核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至用人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由用人部门所在中心确定薪级。若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经用人部门所在中心申请,可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二、毕业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结束仍未取得毕业证,公司予以调岗、调薪或辞退。
三、实习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由实习部门提交报告,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辞退。
离职管理
实习期间申请离职,应提前五日书面申请,完清相关手续后(包括核实是否有专项培训扣款,损坏物品赔偿费,个人借款等),依据辞职审批程序进行,如到期未完清,可适当延长离职时间。
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带走任何与实习期间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由于资料泄露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诉权。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制度由制造中心制订、修改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 审议通过, 签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实习协议书》
附件2:《员工增补申请表》
附件3:《实习生实习计划和安排》
附件4:《2012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薪资表》
附件1:
实习协议书
甲方:
乙 方:
所在学校及院系:
所在专业年级:
性 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实习协议期限
第一条 乙方持学校实习证明赴甲方进行岗位实习,实习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实习内容
第二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及所在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 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原则上不负责乙方的医疗费用。实习期间,乙方如因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纪律而发生意外事故,应由其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五条 在正式实习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入职培训、标准作业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乙方上班时间内甲方提供一定金额餐补,提供住宿。甲方向乙方支付生活补贴,标准为 元/月。
第七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50元宿舍管理费。
五、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八条 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奖惩条例、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教育和处罚;经教育无效,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提出警告、通报批评直至终止乙方在甲方的实习,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保密制度。不私自拷贝甲方任何资料,对因工作需要涉及的各项保密资料,应保证不外泄。
第十一条 乙方应保证在实习期间,不进行其它任何可能危及甲方的操作。
第十二条 实习期满甲方应视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如实填写实习鉴定,并汇总给乙方。
六、协议的变更、终止
第十三条 协议期满自行终止。
第十四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和学校共同协商,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七、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员工增补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增补岗位名称
现有人数
需增加人数
对应聘人的基本要求:
性 别
年 龄
学 历
专 业
职 称
薪资标准
工作经验
申请理由:
对应聘人的素质及技能要求:
应聘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总监意见:
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