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须知
培训实施 培训组织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必要时人力资源科提供协助。如培训组织部门有其他方面的要求,应于培训实施前五天在《培训实施计划表》中向事业部人力资源科提出。需使用集团的培训资源时,应提前一周向事业部人力资源科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科培训主管负责接洽,确定可以使用后由使用部门办理具体事宜。原则上各项培训结束后,组织部门须组织相应的考试、测验或其他形式的测试手段。组织部门负责监考,培训教师改卷。试卷应由培训教师提前交给培训主管人员。 第四条 个人培训考试的成绩及培训评价报告,在《员工教育与培训发展手册》上记录。部门培训的开展情况亦作为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依据。培训效果评估 每次培训后,培训组织部门都应对培训作出评估和总结,填写《培训总结表》(附表十三),在培训结束后五天内送交人力资源科备案,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评估培训效果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培训组织部门须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评估和追踪,依培训项目的特点由浅入深分别采用以下三级评估方式:1.一级评估观察学员的反应,所有课程都可以进行,参考表格《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附表十四)2.二级评估检查学员所学知识或技能,以考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用于需学员掌握某些特殊知识或运用某一具体技能的课程,参考表格《培训效果跟踪表》(附表十五)。3. 三级评估试图衡量学员工作表现的变化,检查学员是否真正掌握了课程内容并运用至工作中去,用于意在改变工作表现,而且对实际效果期望很高的课程,通过培训沙龙的形式来复习和评估。 外聘师资的培训至少需进行1、2级培训评估,评估结果需建档保存。培训效果的评估方式须在培训项目方案中说明并切实进行,人力资源科不定期对培训效果评估进行抽查,对没有进行有效评估的培训项目和项目负责人拥有追查权和处罚权;培训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科对某些具体培训项目进行调查、评估时,各单位须予以积极配合。培训费用 人力资源科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时,必须提出相应的费用预算报告,呈经营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单个培训项目的费用开支预算必须经审批,审批程序依照分权手册执行。涉及到培训费用支出的,必须在培训实施计划表中说明。审批后的预算作为支出申报的依据,否则财务拒绝报销。内部讲师授课所需培训费用按《内部讲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发放,填写《内训费用支出申报表》(附表十六)。事业部及二级子公司财务部门设立"培训费用"科目,以便直观地了解和控制培训费用。费用支出按照"谁组织,谁支付"的原则,即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培训组织实施单位支付。单个员工外出培训,费用有员工所在单位支付。外出培训活动中开支的住宿费、车船费等累计超过200元的支出不在培训费用中报销,经办人应另行填写差旅报销单据。外出培训 原则上事业部能组织内部讲师授课的课程不予以外派培训。员工外出培训必须在《员工年度培训发展卡》中做好相应计划,人力资源科和各单位培训主管负责收集相关的培训信息,由人力资源科和各单位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出外接受培训,须送事业部人力资源科审议并批准后,依制度办理出差手续。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试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事业部人力资源科存档。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事业部人力资源科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训成果。凡参加外出培训人员,均应相应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附表十七、十八),并在培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