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须知
培训实施 培训组织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必要时人力资源科提供协助。如培训组织部门有其他方面的要求,应于培训实施前五天在《培训实施计划表》中向事业部人力资源科提出。需使用集团的培训资源时,应提前一周向事业部人力资源科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科培训主管负责接洽,确定可以使用后由使用部门办理具体事宜。原则上各项培训结束后,组织部门须组织相应的考试、测验或其他形式的测试手段。组织部门负责监考,培训教师改卷。试卷应由培训教师提前交给培训主管人员。 第四条 个人培训考试的成绩及培训评价报告,在《员工教育与培训发展手册》上记录。部门培训的开展情况亦作为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依据。培训效果评估 每次培训后,培训组织部门都应对培训作出评估和总结,填写《培训总结表》(附表十三),在培训结束后五天内送交人力资源科备案,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评估培训效果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培训组织部门须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评估和追踪,依培训项目的特点由浅入深分别采用以下三级评估方式:1.一级评估观察学员的反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