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一、总则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以下简称“本制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从业人员 ,
包括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二、 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本煤矿对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由安全生产部门和各部门、单位、班组主
管负责本部门、单位、班组内的职业卫生工作.
(一 )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
1 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组织实施,对职业卫生工作实
施监督和检查、评价和纠正工作;
2、 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监测,出具职
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3、 协调有关部门,策划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技能
培训
4、 组织对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病例进行深入调查,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并
对工伤事故、职业病进行登记、报告;
5、 按照要求上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
5、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调配足够的职业卫生设备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并对其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