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室的设备配件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切实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由设备配件管理组负责执行,机电科执行监督.
2、设备配件包括:煤电钻综保插件、煤电钻插销、开关插件、继电器、真空接触器、电动机综保接线盒,红灯开关.
3、配件管理组必须建立设备配件的库存、使用情况明细台帐。并负责统一管理.
4、配件的购置。由配件管理组负责人提出申请,机电科审核,报矿领导审批。购置配件时.配件购置回来后,必须及时验收.
5、配件的使用,由配件管理组提出申请,矿调度室审定开据领料单,到材料库领取,核实并登记入帐后,方可使用配件。领科单第五联当日报送机电科。
6、对于已经损坏并更换下来的配件,应交设备维修技术人员集中妥善保管。以便清查。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冒领公用配件作为己用;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或报送上级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