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委托合同说明本合同所称房地产委托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接受房地产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房地产各类交易手续的业务活动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房地产委托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受委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资格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