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券管理使用规定暂行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0188号区县民政局残联老龄办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券管理使用规定暂行已经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老龄办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券管理使用规定暂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104号精神为规范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券以下简称养老助残券的管理使用制定本规定一印制养老助残券由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老龄办根据全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的需求量提出印制方案由政府公开招标印制由市老龄办和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监制二样式养老助残券正面分为正券和副券正券印有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券年月区县编码使用区县名称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标注如东城为DC编号二维条码盲文面值1元的为颐和园佛香阁图案面值2元的为天安门图案面值5元的为故宫角楼图案面值10元的为华表图案面值20元的为长城图案正券和副券之间印有北京市老龄工作会员会办公室骑缝荧光防伪章副券印有副券面值年月区县编码编号背面印有使用须知和北京市老龄工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