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加强公司出差管理工作,严明出差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二、差旅费管理原则
(一)预算并分解差旅费指标。公司差旅费实行年度总额控制,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差旅费实际发生额以及年度预计情况,预算差旅费总额,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
(二)加强各部门的自控管理。各相关部门应在差旅费分解限额内,加强各部门的自控管理,合理安排当年差旅费,严格在限额范围内控制使用差旅费。特殊情况需超额使用差旅费的,必须报总经理同意。
(三)对自备车辆出差200公里以内的原则上当天往返,不报销住宿费;各业务部门差旅费实行台帐管理,费用分计。
三、出差审批程序
(一)公司各级人员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件),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般员工省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及其以下员工省外出差,经逐级审核后,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二)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和报批《出差申请表》的,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办,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论处。
四、差旅费预借管理
(一)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须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及其它必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