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和文档管理暂行规定
一、公司的文件由各职能科室负责拟稿,相关部门会签后,经分管经理审核,呈公司总经理签发。凡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
二、文件签发后,送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号、打字,打印后送回拟稿部门校对,校对无误后方能复印、盖章。为确保文件的严肃性、规范性,拟稿部门校对时应认真负责,杜绝错、别字。
三、文件和原稿,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员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四、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注明“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五、文件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收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及时向文件签发人汇报报送结果。
六、外来的文件(含各种会议收到的文件等)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办公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后,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转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转送。
七、传阅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专人负责收回,涉及领导指示的文件,总经理办公室应及时组织传达和落实。
八、对档案资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各部门、分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