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栋房屋承包租赁合同
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将座落于____市____区____大厦____房屋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________元整(含一个月押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乙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
付款方式:________。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甲方给乙方结算费时,应当出具凭证。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甲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绝不维修的,乙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