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
SJE/ZY/BW-01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劳动纪律,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进入公司的人员、车辆、物资必须遵守本制度,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按规定路线通行。
第二条 公司保卫部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正门、西门及中门的管理,贯彻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查处违章、违法案件,各门门卫配合人力资源部抓好劳动纪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公司的管理。各单位要配合保卫部落实好本制度。
第三条 门卫人员在执勤时,必须着装上岗,保持良好仪容、仪表,要待人和蔼,谦逊有礼,文明用语,解答耐心。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无礼待客。
第四条 各类人员出入公司的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均由公司正门通过,西门禁止通行,不准跳跃围墙。
(二)非本公司人员联系业务需在会客室登记后,凭会客证进入公司,出公司时会客证应有公司有关部门的接待人员签字,交门卫后,方可出公司。
(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公司(实习或参观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工作时间员工出入公司严格按《员工打卡管理规定》,凭出门证出公司。
(五)外单位施工人员出入公司,凭保卫部核发的《临时通行证》。
第五条 物资出入公司的管理规定
(一)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
1、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半成品,由仓储部出具产品发货清单,生产部具此签发《物资出门证》。
2、本公司的各种废旧物资,由仓储部集中统一处理,生产部凭财务部的收款凭据,签发《废旧物资出门证》,门卫人员严格查验后,方可放行。
3、外来物资进入公司,属于委托本公司加工或修理,经生产部同意的,首先在门卫填写《外来物资进厂清单》,由生产部填写《外来加工审批单》,经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生产任务书。出公司时凭《外来物资进厂清单》和《外来加工审批单》,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生产部依据财务部的收款凭证,开具《外来加工出门证》,门卫人员要严格查验后,方可放行。
(二)节假日及夜班物资只准进入公司,原则上不准出公司,特殊情况须公司领导审批、生产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