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高层综合商住楼第二层商铺,实际使用营业面积 平米,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9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整)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