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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公司通告〔2019〕01 号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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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的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挖掘资产管理的潜力,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二章 低值易耗品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不足为固定资产的,重复使用且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
第三条 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标准:
1、按照定义划分,即价值和年限标准;
2、符合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跟固定资产相似,可以多次参加周转且保留原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报废时也有一定的残值。
3、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购置报废比较频繁,流动性强、风险性大,管理难度大,易产生管理漏洞等。
4、归入存货类进行实物管理,按照材料领用,使用和报废按固定资产核算。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