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为切实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创建公司内部资产有效配置的最佳环境,实现资源共享,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运作,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各部门、各项目部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明确责任归属,使责任范围更加清晰。
第三条 管理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低值品指单价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可以独立使用、具有固定形态;耐用期1年以上的用具设备。
易耗品指在使用过程中易于消耗的不属于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品的物品。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按照办公用途分为:
第一类:电子设备类,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移动硬盘、服务器、监控显示器、配电箱、切换器、电视、影碟机、投影仪、录音笔、UPS、空调等。最低报废年限3年。
第二类:电子通讯类,包括手机、子母机等。最低报废年限3年。
第三类:办公设备类,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指纹机、扫描仪、保险柜、碎纸机、打孔机、装订机、读卡器、验钞机、沙发、茶几、文件柜、档案柜、机柜等。最低报废年限3年。
第四类:运输工具类,包括汽车,电瓶车等。最低报废年限4年。
第五类:办公用品类,包括电话、计算器、鼠标、键盘、订书机、起钉器、台灯、U盘、白板、报纸架、插排、办公桌椅等。最低报废年限1年。
第六类:厨房用品类。最低报废年限3年。
第七类:其他,包括灭火器、宣传栏、吸尘器、话筒等。最低报废年限3年。
第五条 其他物品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也可列入管理范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由统一管理机构与各部门、各项目部指定的资产管理员共同组成。综合部为统一管理机构,各部门、各项目部资产管理员与行政部共同进行管理。综合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行政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出入库登记和定期清查盘点等管理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其主要职责为:
第一、负责制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二、负责办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出入库、编号和移交等手续;
第三、负责组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报废的鉴定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负责组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定期盘点以及资产台帐更新整理登记、统计汇总及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七条 要求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第一、负责办理本部门、本项目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登记、汇总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其中要求各部门、各项目部每季度上报本部门本月度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上报日期为每年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之前。
第二、负责办理本部门、本项目部调拨、报废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申报、登记工作。
第三、各部门各项目部人员工作变动时,要认真做好实物、 账目的清点移交工作。
第八条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使用人为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责任人,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第九条 行政部应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实行电子版和纸质版双重管理,根据有关凭证及时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情况备案。
第三章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编号
第十条:行政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统一管理机构,应根据对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各部门的资产台帐记录,把各个部门、各项目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依据资产的形态、数量、品牌、型号进行统一编号,并填制资产管理卡进行粘贴,发生人员变动时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卡。
第四章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置与领用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各项目部在保证正常工作和控制成本的前提下编制购置计划,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实际工作中,在固定资产预算范围内编制固定资产购置需求,将购置需求上报行政部:
(1)对于总部各部门的购置需求,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购置物品的价格谈判及采购事宜,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
(2)对于各项目部的购置需求,(物品购置方式必须写入购置需求内,由行政部决定具体的采购方式)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照实际情况由行政部统一购置,或者由项目部自行采购。
第十三条 物品采购之后的报销:
(1)行政部统一采购的物品,由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凭借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正式发票,到财务部对该物品进行费用报销。手续不全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2)经批准后,部门或项目部自行采购的物品,凭借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行政部领导签字确认的正式发票,到财务部进行费用报销。手续不全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参照办公用品的采购及领用制度。
第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领用之后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在领用之后需要部门资产管理员及时录入到部门资产台帐内,并规定具体使用责任人。
(2)该部门或项目部的资产管理员要把低值易耗品的明细在季度资产报表中体现。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物品领用之后的管理流程:
(1)行政部统一采购的物品,行政部在办理新增资产入库手续的同时,领用部门确定责任人填制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卡,将管理卡粘贴到新购物品上。申请购置物品部门责任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并由申请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方能将物品领回本部门,并及时更新领用部门的资产台帐。
(2)经批准后,部门或项目部自行采购的物品,在进行费用报销时,先在行政部办理入库登记手续,确定责任人。部门或项目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将购置物品明细在半年度资产报表中体现。
第五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日常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能得到更好的维护与利用,坚持“谁使用、谁维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以达到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物尽其用,节省资源成本的效果。
第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在使用年限内,不允许新增更不允许报废。具体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规定年限如下:
第一类:办公设备类: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档案柜、保险柜、打孔机、装订机等最低使用年限为3年。
第二类:电子设备类,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移动硬盘、服务器、监控显示器、配电箱、切换器、电视、影碟机、投影仪、录音笔、UPS、空调、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指纹机、扫描仪、验钞机、手机、子母机,最低使用年限3年。
第三类:运输工具类:包括汽车,电瓶车等最低使用年限4年。
第四类:办公用品类:包括电话、计算器、鼠标、键盘、订书机、起钉器、台灯、U盘、白板、报纸架、插排、等最低使用年限1年
第五类:厨房用品类。最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