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保密协议
收购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
本收购保密协议《下称“本协议”) 是由以下各方根据双方自
愿、平等和相互谅解的原则,就收购方〈下称“收购方”) 对目标
公司〈下称“目标公司”) 进行收购相关事宜进行商议并达成的协
议。在本协议中,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统称为“双方”或者单称为
2 方。
一: 目的及背景
1.1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收购交易的安全、公平和
顺利进行,并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 背景: 收购方拟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并希翼确保对目标
公司的商业、财务和技术信息的保密,以保障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2.1 “收购方”: 指拟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的一方。
2.2 “目标公司”: 指收购方打算收购的公司。
2.3 “保密信息”: 指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不
公开的商业、财务和技术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者媒介提供。
2. 4 “披露方”: 指在本协议中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2. 5 “接受方”: 指接收披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的一方。
2.6 “合法接收人”: 指受披露方正式授权并在保密协议下接
收保密信息的接收方。
三: 保密义务
3. 1 保密责任: 双方均允许对披露方披露的所有保密信息严格
保密,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允许或者法律要求。
3.2 保密期限: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从披露方披露信息之日起
开始,持续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3.3 保密措施: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的保密
性,包括但不限于 〈a) 仅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合法接收人;, 《〈b) 限
制接收保密信息的员工或者代理人的数量,〈c) 对保密信息进行安
全存储和传输 〈d) 在终止本协议后,将保密信息在合理时间内交
还或者销毁。
3. 4 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下,接受方对未经授权访问或者使用
保密信息不承担责任: 〈a) 接受方可以证明保密信息在披露之前已
经公开, (b) 接受方可以证明已获得保密信息的独立来源; 〈(c)
接受方根据法律或者法院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四: 违约责任
生 1 违约定义: 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即构成违约。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