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印章管理制度_印章管理制度细则
印章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中心公章;中心党委、纪委公章;中心合同专用
章;中心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中心各部门公章及各部门业务专用章等-
第二条 中心公章是按照国家规定, 代表中心的法定名称, 体现中心的权力、
赁信和职责,由国家测绘局正式批准刻制的公章。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停用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统一由办公室根据国家测绘局规定审核, 报主管领
导批准后制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
第四条 印章刻制、启用程序: 各部门递交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
导同意;办公室赁介绍信到指定刻字社刻制;办公室签发印章启用通知并留印后
启用。中心领导可根据需要刻制公务私章。中心临时机构原则上不得刻制印章-
第五条 办公室对中心各部门刻制的印章要进行压印登记,未经发文和压印
登记的不准启用。如搜自启用造成后果的,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第六条 部门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印章送交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对字迹已
经模糊或缺损的印章要及时向办公室申请更换。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 中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中心党委、 纪委公章有人事处负责管
理。 中心合同章由业务处负责管理。中心各部门公章、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
负责管理。
第八条 中心公章必须在中心内部使用,不允许拿到中心以外地方使用:必
须带出使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须两人同行-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必须严格管理, 并派专人(监印人)负责
保管、使用,且应将监印人名单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监印人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各部门
的监印人对本部门印章负有直接责任,部门领导负有领导责任。 平时印章随用随
锁,下班后及节假日必须妥善保管,确保印章存放和使用安全。除中心主任同意
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第十一条印章若遗失须立即向部门领导、办公室报告,并登报声明该印章
作废。
第十二条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各部门用章要予以登记,填写印章使用
登记表(见附表) 。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各类印章都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的项目包括: 用印
日期、发往单位、文件标题、印数、用印部门、批办人、经办人。监印人员在用
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实、清点用印数量。用印人员盖章时要规范,盖
出的印章应端正、清晰、美观,不能蛋斜或颠倒。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骑年压
月" 。
第十四条 监印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 监印人有权拒
绝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后果自负。
第十五条 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 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时,用印部门须提
出申请,根据印章性质由单位党政一把手审核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派人监印-
第十六条 确属急件在下班后及节假日用印,必须赁审批人当时审批意见,
否则监印人可不予办理。
第十七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心印章主要用于以中心名义上报、平送、下发的. 有关材料,包括文
件、报表、通告、公函、介绍信、证明、聘书、请束、奖状等。不允许在空白村
料纸上用印。
(二) 使用带存根的中心介绍信,应在两处压印,一处在连接线上,一处在
落款处。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
(三)中心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属于中心的公务章,代表中心领导人的身
份,是行使职务的标志,用印前须向领导本人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十八条 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以中心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要有主管部门签名,经中心领导核准
同意,方能使用中心公章,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中心公章的日常工作使用由办
公室主任负责。
(二) 以中心名义对外签订协议、合同用印时,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报
中心领导审核批准,方可使用中心合同专用章,否则不予办理。
(三)党委公章的使用, 须经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核准同意;纪委公章须经
纪委书记核准同意,方可使用。否则党委办公室不予办理。 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