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奖惩标准
违纪处罚标准:
1、处方使用: 工伤、公费医疗及医疗保险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医疗保险
处方上出现自费药品,扣发工资 20 元。
2、用量:
1) 急性病 3 天量;
2) 慢性病 7 天量;
3) 出院带药不得超过两周量。
由科主任签字把关- 处方超量每项扣发工资 10 元。无科主任签字把关者,
扣发奖金 50 元。
3、开药原则:
1) 不得重复开药。 【两次看病问药基末使用完又开同样的药) 。
2) 不得分解处方。[同一天开两张〔含两张) 以上处方的同一种药)
3) 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4) 不得超医师级别开药。
出现违规、不符者每次每项扣发奖金 50 元-
4、大额处方管理:
不得出现大额处方【超〈含) 500 元) ,特殊情况需审批盖章。出现未审批
的大额处方每次每项扣 20 元。
5、处方书写:
1) 一张处方只限开5 种药。
2) 处方内不得缺项-
3) 书写处方的剂量用法要规范。例: 单位剂量 x 总量 / 每次使用剂量、途
径、用法。
4) 诊断必须用中文书写。
违规者每次每项扣发工资 10 元。
6、门诊病历;
1) 患者看病必须建门诊病历。
2) 开药、检查、治疗必须在病历中如实记载。
加 不建病历扣工资 100 元,并补齐;
回 无如实记载每次每项扣发工资 20 元-
了、贵重药品使用原则
单价超〔含) 100 元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先审批〈抢救除外) ,并有病程
记录。违规者每次每项扣发工资 20 元。
违纪处罚标准:
9、自费药或部分自付药使用原则:
凡使用自费药或部分自负的药品时,必须在《住院患者应用自费或部分自负
项目签字表》上有病人或病人家属同意使用意见或单位同意报销的有效签章。违
规者每项扣发工资 50 元。
10、大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