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方式支付租金给甲方,应在每个承租期前 天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已经垫付的费用交甲方)
1.电费 目前状况:
2. 水费 目前状况:
3..煤气费 目前状况(不得报停):
4.供暖费 目前状况:
5.物业管理费 目前状况:
6. 有线电视费 目前状况:
7.其他 目前状况: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如乙方要求期满后继续租赁,须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须提前一个月缴纳续租租金。如不续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按时搬走。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造成不良影响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用或其他费用;
(4)干扰邻居,产生不良影响的;
(5)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