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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合
理
化
建
议
管
理
制
度
版本V.2.0
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充分保护的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改善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范围
以下范围的建议是应鼓励和可接受的:
(一)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二)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
(三)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
(四)现有产品性能的改进;
(五)新产品技术革新、现有技术的改进;
(六)原辅材料节约、三废利用;
(七)品质的改进;
(八)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
(九)安全生产;
(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凝聚力;
(十一)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一)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
(二)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
(三)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四)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五)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六)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一个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公司总经理,总经办主任,委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员工代表组成或任命。 在该委员会中还可设立专门小组,如建议提案审查组、处理组、执行组,负责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评审、传递、总评存档等日常工作。 在公司的各级部门,可设立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分会。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职责范围:
(一)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二)批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年度经费预算;
(三)制定和实施例题 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
(四)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五)总结、评估、奖励每年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四、管理程序
(一)公司合理化建议委员会颁布实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公司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该建议可用较正规的提案表填写。提案表主要记载事项:
1.建议人姓名、部门、职务;
2.提案日期;
3.提案原因或理由;
4.建议方案或措施;
5.预期效果及改善前后比较分析;
6.其他事项。
(1)员工建议可通过公司OA系统员工合理化建议栏提交建议,或以邮件发到合理化建议委员会的指定邮箱。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工作成员定期收集建议并给予反馈。 允许员工建议是匿名或联名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也可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 收到提案后即进行登记、编号,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同一日提案视为联名。 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有关专家或被提案单位初审。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及时通知原建议人。原建议人准予申诉一次。 初审认可后,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中对提案划分等级,并落实提案执行部门和主办人。
(2)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四级:A级,重要的,多为创新性的;
B级,较重要的,多为改良性的;
C级,一般性的;
D级,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
(3)对提案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追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效果评估、效益测算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将提案结果作成报告产拟订奖励方案,报委员会核准后在OA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