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名称:
制订时间: 年 月 日
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总则
1、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员工责任感、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能够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行为进行鼓励,对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惩戒,从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奖惩原则
(1)奖罚决定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奖罚的轻重与所作贡献、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对奖罚决定有申诉的权利。
(4)任何奖罚要以书面做出,由人力行政部出具奖励单或处罚单,并在公司内给予公布。任何口头的奖罚均不具有效力。
(5)本制度所列的各类奖罚可依据情节、主观过错、损害结果、事后补救措施等来从重或从轻处理但不可功过相抵或免除处罚。
(6)如果公司其他有效规章制度对该规定中的行为做出物质奖罚规定时,可以实行双重奖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 全体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