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保障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及突出表现,预防和纠正员工的违规失职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基本内容
1、奖惩类别
1.1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晋档、晋级五种,可酌情并用,并可同时进行现金奖励;
1.2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档、降级、免职、开除七种,并同时进行现金处罚;。
2、奖励范围及标准:
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或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嘉奖、记功、记大功、晋档、晋级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审批公告。
2.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每次含奖金50元,三次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①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②工作勤奋,经常超质超量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
③每次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500元以上;
④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⑤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并有实效者;
⑥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2.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每次含奖金100元;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①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②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富有成效者;
③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直接损失者(1万元以上);④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有显著成绩者(1万元以上);
⑤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与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有功者;
⑥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2.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每次含奖金150元;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档工资):
①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5万元以上;
②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直接损失5万元以上的;
③重大灾难面前挺身而出,处置适当者;
④工作认真,表现出色,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本职能工作外为公司带来直接收益5万元以上;
⑤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工艺流程等以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为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效益5万以上;
⑥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2.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档或晋级奖励(先晋档,到最高档时可晋级到上一工资级别的C档):
①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且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②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直接重大效益者(50万元以上);
③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
④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档、晋级奖励的。
3、处罚范围及标准
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档、降级、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审批公告。
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处罚50元):
①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一天内)至综合部进行销假者;
②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出勤动态表》者(特殊情况除外);
③迟到或早退、离岗及旷工等行为按公司员工手册及其考勤制度进行考核。【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④在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着装者;
⑤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或串岗者;
⑥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烟头者;
⑦不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流水现象者(含宿舍在内);
⑧工作期间玩手机、MP3等工作无关工具者;
⑨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⑩一个月内两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⑾一个月内两次下班时未关闭空调、电灯等用电设施者(中午可不关闭电脑);下班整晚未关闭任何用电设施者;
⑿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情节轻微者;
⒀在工作时间喧哗、聊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⒁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⒂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3.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每次处罚100元;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过):
①不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②初次不服从上级主管合理指挥者;
③因疏忽造成物料遗失,情节轻微者;
④对下属督导不严致使工作失误,情节较重者;
⑤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情节轻微者;
⑥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⑦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轻微者;
⑧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
⑨受指定培训或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⑩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⑾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⑿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主管级以上(含)及检查监督人员除外);
⒀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⒁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3.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每次处罚150元;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①管理监督松弛,工作散漫、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②玩忽职守造成公司一般经济损失者(1000元以内);
③工作期间不按作业标准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④工作期间观看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者;
⑤发现公司其他同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⑥利用职责将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⑦在禁烟场所或非吸烟区抽烟者;
⑧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者;
⑨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⑩机器、车辆、仪器及其他具有技术性的工具,未经允许擅自操作而未造成损失者;
⑾三个月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计算),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⑿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
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⒁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⒂无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⒃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轻微者;
⒄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⒅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3.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款400元,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降档、降级、辞退,有中层以上管理职务者给予免职):
①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②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③故意撕毁公文者;
④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虚报加班或出勤记录者;;
⑤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⑥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⑦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⑧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或开启他人电脑翻阅、复制资料者;
⑨因操作不当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