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证件类型及编码:
电子邮箱:
银行账户:
乙方(买受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证件类型及编码:
电子邮箱:
银行账户:
丙方(经纪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社会信用代码:
电子邮箱:
银行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于 市 区 ,为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字第 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付款方式约定
一次性付款
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乙方于 年 月 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后 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全款。
。
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乙方于 年 月 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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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
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第一期 。
第二期 。
第三期 。
第四期 。
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第一期 。
第二期 。
第三期 。
第四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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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
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乙方按宗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 %,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 %,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齐全后 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应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 日内或(2)房屋过户完成后 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