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凡本店员工,在以下情况犯错处罚如下:
1、凡在上班时间,外出有事应向前台或管理人员请假,请假时间不
得超过 15 分钟,超过按每小是 4 元,以此类推:
2、 如上班迟到1 分钟 1 元,以此类推,早退也如此。
3、 如有事休息,没有提前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按 100 元/
天,恶意旷工罚 200 元/天。
4、 请假不得让别人帮忙请假或发信息,打电话。
5、 员工在上班期间一律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不得找任何借口,不得
打冰。
6、 如员工与顾客急吵,顾客投诉罚款 30 元。
7、 员工每天下班必须把各自卫生区打扫干净, 管理人员检查通过才
能下班,若不干净,不准下班。
8、 每位员工在店里应爱护公物,若打坏东西照原价赔偿。
9、 上班期间不准打冰,不准玩手机,不准在店里抽烟,发现一次罚
款 10 元,第二次罚款 20 元,以此类推。
10、上班期间,不得在门口打闸。
11、员工不准拉帮结派,如有发现罚 100 元。
12、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