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第-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市多层次城什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根据 《国务
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斌点的指导意见》《国发 (2007) 20 号) 和《河南省人民政
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殉政 (2007) 68 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坚持“低水平起步、广覆益、保大病”,筹次
与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通应。
《二)居民医保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三居民医保基金的使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加)居民参保坚持自旦原则,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霹)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救助统筹项、夫调发
展.
第三条 全市实行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实行分级管理,逐步过波到市级统筹-
第四条“市、县《区》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居民医保工作中的职责
《一)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居民医保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