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招标代理业务工作,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订本招标代理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制度,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原则要求
第三条 所有招标代理业务均需有业主委托,要在依法的前提下进行,并应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从事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若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单位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任何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任何好处。工作人员不得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益关系,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从事招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