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
2008年04月24日 16时09分 262
主题分类: 财税审计 劳动人事
“医疗保险”
“费用结算”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
深劳社规[200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合理使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四月二日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合理使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社会保险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以下简称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