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行为,提高社团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各社团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灵活、民主和公开的财务运作体系,切实保护广大社团成员权益,根据《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社团联盟全体成员。
第三条
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有关财务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
各社团社长负责本社团的财务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对本社团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社团财产为全体社团成员所共有,必须用于服务社员、发展社团,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社团财产在使用时须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第七条
社团联盟秘书处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具有执行监督、审核的权力。
第八条
财务审查应遵循公开、公正、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条
社团经费的来源一、会费(一)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收费前,各社团负责人须认真填写《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并报请社团联盟、校团委审批同意,向社团联盟领取统一收据,收费期间社团联盟可派人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
任何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向会员、培训班学员等收取费用前必须认真详细填写《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此表内容包括:社团名称、会费有效时间、会费金额、会费用途、主要负责人和经手人;
(三)社团联盟将严格审核社团所填写的《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批准后发给各社团通用收据,社团一律凭此收据收取会费及其它费用。收费结束后,社团应及时上缴存根。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页、污损。如有缺页情况,应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提交详细书面说明。社团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社团考评项目之一。对于会费金额如有隐瞒、虚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四)对于未填写《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未经社团联盟批准而擅自收取会费的社团,一经发现,将强制停止社团一切活动,并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校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五)会费金额须根据社团自身情况及发展需要适当收取,最高不得超过15元/年。
二、赞助学生社团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正当渠道向社会募集外联资金。
(一)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校内举办纯商业性及涉及现金交易的活动。对赞助商要求在校园内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团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案(内容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宣传对象等),交社团联盟审批,并经学校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取得赞助后,社团须向社团联盟提交一份合作协议书复印件,由社团联盟秘书处保存;
(三)赞助单位提供的一切实物赞助,全部归该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
(四)认真做好每一项赞助经费使用情况登记,并保留原始消费凭证。
三、各社团参加社团评比或其它活动所获得的奖励资金。第二条
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一、各社团必须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并设立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可由社长兼任)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做到账、款分离,专人管理。
社团财务负责人须履行以下的职责:
(一)根据每次经济事项全面、真实、连续、系统地登记好现金日记簿,一切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并有效完整地保管财务凭证,做到“日清日结”,月末进行对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账目清晰明了、客观准确;
(二)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物交接工作;
(三)将资金的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并保存好原始凭证。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全体成员的监督;
(四)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工作,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汇报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联盟的监督。
二、社团经费的使用应本着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服务社员、发展社团。
(一)社团经费的使用包括:活动支出(即社团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经费)、宣传费用和交通费用;
(二)社团经费系全体社员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支出社团经费;
(三)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社团经费,不得浪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