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后勤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发挥财务工作在集团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后勤事业的规范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财务工作的根本任务是,遵照《会计法》的规定,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开展集团财务计划、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合理组织好各项资金收入,有计划地妥善安排各项资金支出,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条 集团是学校二级核算单位,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制度规定。集团所属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集团的各项财务工作,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地方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集团财务工作遵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的原则,做到职责分明,手续清楚,分工合作,各负其责。
第五条 集团财务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在集团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财务管理实行逐级审批负责制度。财务部主任根据总经理授权,对财务开支进行审核。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任务
第六条 集团设财务部,在总经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