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产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部门及所属各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
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有关单项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报批准执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职责
1、公司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保证公司资金运用安全高效,监控到位。
2、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对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行使审议权。
3、董事长领导组织公司的财务决策、控制、管理、监督和公司资产管理及资金运用、资本运作。
4、集团财务总监工作直接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全面主持集团公司的财务工作,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战略,并负责集团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建立和完善财务体系;建立科学、系统符合集团财务部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并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监督集团财务部资金收支预算及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集团公司与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参与集团重大事项的分析和决策,为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对外投资等事项提供财务方面的分析和决策依据;负责集团财务部的建设和对财务人员培训、晋升、考核、考评工作;检查集团公司财务部的税务筹划工作,对集团公司财务报表的审核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负责处理和解决集团财务部及各子公司财务部在工作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并与资金中心、集团本部、各子公司、从化动漫等保持正常的工作联系和密切沟通;做好董事会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5、子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领导公司日常财务管理,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财务决策等。
6、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在集团财务部的直接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履行以下职责:
具体组织公司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可能在经济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制止或纠正;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的年度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融资计划;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经济活动的分析和决策;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加强资金运作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各项资产的盘点,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负责组织公司应收、应付、暂收、暂付和备用金的管理与核算,控制资金风险;负责加强与合作(或结算)银行、税务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财务部人员的聘用、任用、晋升、调动、奖惩提出建议;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财务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各级领导应当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严禁任何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8、公司各级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都必须经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一律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财务工作。
移交工作包括移交人经管的工作(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等)及未了事项。移交工作必须进行监交,公司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集团审计监察部人员或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执行监交;财务部负责人的交接由集团审计监察部人员和集团财务部经理一同监交。
第三章 财务系统组织架构及人员管理
1、集团财务部对集团部门、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直属管理,集团所有财务人员编制归属集团财务部。
2、集团内所有财务人员实行集团委派制。集团财务部负责子公司财务部的人事管理、业务管理、绩效考核,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其行政管理,并有权建议更换子公司的各级财务人员。
3、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同时向子公司总经理和集团财务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财务部的工作岗位由财务部负责人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设置,报经子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部批准后执行。
4、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规章制度办事,违反制度的务必坚决抵制,并据实向集团财务部汇报。
具体管理方法按《财务系统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方法
1、会计制度: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实际成本作为计量属性,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以能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具体会计核算方法见《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第五章 预算管理
1、预算管理是集团财务管理的依据。集团部门、各子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必须在预算范围内执行,超预算支出(即授权范围外)原则上不予开支。
2、集团部门、各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预算管理规定,及时做好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否则所有资金支出必须经过董事长审批。
3、预算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综合平衡;效益优先,确保重点;权责明确,分级实施;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4、预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集团部门、各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都应纳入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目标,严格预算控制。
6、集团部门、各子公司预算主要包括经营预算、财务预算和专项预算。
7、预算编制要合理可靠,要以最新的市场环境及管理要求,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分析每项成本费用支出是否有必要以及支出是否合理,研究市场环境及其变化趋势,充分估计预算目标实现的可能性进行编制。
8、为强化预算的约束作用,各预算单位年度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作预算调整。遇有重大的经营政策性、方针性变化等影响,公司预算确实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9、公司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对执行预算失误行为一定要严格做事故调查,严肃处理。
10、对于已批准的预算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没有批准的预算支出,必须由董事长或授权人审批决定。对于无预算、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原则上不予支付。
11、集团董事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其主要指标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执行较差的单位予以惩罚。
第六章 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