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税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稻壳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集团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的税务管控,统一规范税务业务管理行为,指导日常税务管理、税收筹划、配合纳税评估及税务稽查等税务业务,规避税收风险,创造税务效益,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准则所指税收包括国家税收政策列举的各税种及其附加费,不包括依据地方行政法规支付的各项地方政府规费。
2.职责划分
2.1 集团职责
2.1.1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执行,各下属公司遵照执行。
2.1.2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有分析研究税务法规、接受下属公司纳税咨询、指导下属公司日常税
务管理工作的职责。
2.1 下属公司职责
2.2.1下属公司的日常税务工作,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直接对其所属领导负责;重大税务问题、 税
务筹划的处理方案应报其所属领导及集团批准后方可实施。
2.2.2下属公司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及业务经营特点,依据国家税法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并根据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要求上报备案资料。
3.工作程序
3.1 税务筹划管理
3.1.1税务筹划的组织与职责
1)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整体税务筹划管理。
2)税务筹划人员需要具备税收、会计、财务、投资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熟悉整个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结合对税务法规、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的要求,提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做岀最有利的税务筹划决策。
3)下属公司是集团整体税务筹划方案的具体执行者,由下属公司总经理及下属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按照集团整体税务筹划方案开展具体工作。
4)下属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需根据下属公司具体情况,组织下属公司内部的税务筹划工作,经集团审批后具体落实。
5)各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中心,在既定的税务筹划方案的规划与指导下,落实税务筹划方案。
3.1.2税务筹划工作的基本要求与工作内容
1)了解并熟悉公司经营、投资与筹资业务,识别潜在的税务筹划方向。
2)了解并掌握相关税务法规,及时获取国家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或新政策出台的信息,据以调整税务筹划方案,降低损失或增加收益。
3)了解税务机关工作程序,明确税务筹划工作重点。
4)保持与税务机关密切联系与沟通,在某些模糊或新业务处理上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再进行税务筹划。
3.1.3税务筹划制定
步骤
负责部门
责任人
工作内容
1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税务核算会计
定期收集国家税收政策信息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 中心
财务负责人
定期收集地方税收政策信息
2
集团
财务总监
每年年初,根据相关税收政策, 组织税务筹划工作,讨论公司业 务中需要进行税务筹划的工作, 列出需要进行税务筹划的活动清 单(如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投 资出资方式选择;筹资方式选择; 内部往来计息方式等),并编制税 务筹划指引方案。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经理
税务筹划人员
3
集团职能部门
相关职能部门
会签
4
集团
集团
财务总监
5
集团
总裁
重大事项签批
3.1.4税务筹划执行
步骤
负责部门
岗位
工作内容
1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部
财务负责人
参与业务部门活动时,对需进行税 务筹划的具体事项,制定下属公司 具体税务筹划方案。
2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管理中心
参与业务部门活动时,对需进行税误审核。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税务管理负责人
参与税务筹划方案的具体制定,提 供税务专业意见。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总监
审批具体税务筹划方案,提出审核 意见。
3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税务管理负责人
将经批准的某具体业务活动的具体税务筹划方案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的工作,分发至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遵照执行。
4
相关业务部门
相关岗位
按照经批准的具体税务筹划方案, 执行需配合的相关活动。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税务管理负责人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负责人
3.2 纳税申报及缴纳管理办法
3.2.1纳税申报的税种和时间
1)公司涉及申报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2) 申报时间:根据不同税种,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间要求按时申报。
3.2.2纳税申报
1)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纳税申报工作,税务核算会计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生情况编制公司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统计数据。
2)财务管理相关负责人(集团由税务管理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及财务总监;项目公司由财务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税务核算会计编制的本期应纳税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后,按照相关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执行。
3)税务核算会计根据经审批后的应纳税统计数据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报并填写税收缴款书。出纳人员根据税务核算会计提供的税收缴款书和付款审批手续及时缴纳税款。
4)税务核算会计负责与税务申报相关的日常税务工作,包括登录税务网站进行网络申报、到主管税务机关窗口申报、参加主管税务机关组织的会议、税务信息系统的维护及税务资料的领取等。
5)公司的税务申报资料(含报表、申报表等)均需保留纸介质存档,以备后查。网络申报应打印申报成功文档,窗口申报应核对回单是否有税务盖章或专管员签字确认,经确认的回单方为有效回单。
3.3 税务汇算清缴管理
3.3.1税务汇算清缴管理原则
1)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税务核算会计和税务管理负责人(下属公司为财务管理中心财务负责人)是汇算和清算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相关税种汇算清缴准确及时办理。
2)集团/下属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应严格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税务汇算清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清算等)。
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审核下属公司相关税种汇算清缴工作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4)税务汇算、清算过程中需要聘请外部税务中介机构进行税务审计或评估的,按照公司相关招釆规定执行。
5)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税务核算会计和税务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将相关税种汇算清缴结果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汇报,下属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将相关税种汇算清缴结果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汇报并备案。
3.3.2税务汇算清缴办理
步骤
负责部门
责任人
工作内容
1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税务核算会计
根据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税务申 报实施细则,编制税务汇算清缴 计算表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部
税务核算会计
2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集团税务管理 负责人
复核税务汇算清缴计算表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部
财务负责人
3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税务核算会计
根据上级财务负责人的复核意见 以及以前期间预缴的情况,填写 具体税务汇算清缴表格。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部
税务核算会计
4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集团税务管理 负责人
复核税务汇算清缴表格,并报送 集团。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部
财务负责人
5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税务管理负责 人
汇总各公司上交的税务汇算清缴 表格,并作为审计资料以备外部 审计师审计。
6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税务核算会计
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税务汇算清缴表格及其他相关财务报告,办理汇缴确认。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部
财务负责人
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报送税务汇算清缴表格及 其他相关财务报告,办理汇缴确认。
7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税务核算会计
取得经税务机关盖章确认税务汇算清缴证明,进行统一存档并将复印件上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部
财务负责人
8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税务管理负责 人
汇总各公司经税务机关确认的税 务汇算清缴证明复印件并保存。
3.3.3税务评估/稽查及后续账务处理管理
1)下属公司收到税务机关税务稽查或评估通知后,财务管理部门应于收到通知当日,根据接到税务通知内容编制《税务稽查、评估情况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税务管理负责人备案。遇特殊原因不能当日书面报告的,应先电话通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税务管理负责人,后补办备案手续。
2)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收到税务稽查或评估通知的,应于当日向财务总监汇报。
3)税务稽查、评估过程中需要聘请外部税务中介机构进行税务审计或评估的,应按照公司相关招釆规定执行。
4)税务稽查、评估前各公司应组织开展内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规避税务风险:
5)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税务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审核内部税务自查工作;相关财务人员按各自职责开展自查工作。
6)下属公司税务稽查、评估过程中应及时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汇报税务稽查及评估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税务机关初步处理意见和需要集团提供的帮助等;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对税务稽查、评估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给予指导意见,并对税务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7)下属公司在稽查或评估结果出具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税务机关的最终处理意见及相关文件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8)集团税务评估或稽查后续账务处理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向财务总监汇报后,参照《会计核算管理办法》执行。
9)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税务管理负责人每半年度对税务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