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奖惩管理制度
1、总则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为适应行业的激烈竞争,需最大限度开发公司的人力资源,不断完善及规范企业管理,深化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建立客观公正、良性竞争的正面与负面激励机制,可以有效提升员工的执业素质,帮助广大员工建立正确的职业规划,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全体员工。
3、职责
集团行政人力中心:负责制度起草及督导执行。集团本部及分子公司:严格遵守本制度。
4、具体内容
4.1 奖惩原则
4.1.1 公司奖惩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合理、合法的原则。
4.1.2 公司季度、年度等中、长期奖惩应用及实施方式按《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4.1.3 本制度为《绩效管理制度》之细化补充,侧重于日常管理,二者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互为补充,员工对公司奖惩决定有申诉之权利。
4.2 奖励
4.2.1 奖励定义
奖励是正面激励员工进步的一种重要手段和形式,对员工在工作及企业行为中有突出贡献及时给予物质及精神鼓励。
公司奖励方式有三种:口头嘉勉、通报表扬、优秀员工。
4.2.1.1 口头嘉勉:
当月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名,部门讨论确定对月度内本部门工作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现金 50 元,奖励情况经人事负责部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计入工资中发放。部门人数在七人以上的单月奖励员工名额可申报 1—2人,七人以下部门奖励员工名额可申报 1 人。
(1)月度内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得到部门员工一致认可的;
(2)服从部门工作安排,工作中不怕困难,不讲条件,任劳任怨,得到部门员工一致推崇的;
(3)完成部门重要工作任务做出关键业绩需肯定的;
(4)工作主动积极,能有效解决工作问题的;
(5)在工作中爱学习,爱钻研业务,创新性工作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6)公司内、外拾金不昧的;
(7)工作质量佳,多次受到相关部门肯定的;
(8)及时发现工作隐患,在风险控制中有突出表现的;
(9)在完成公司内部大型会议、公司重大项目中部门内积极参与,表现突出的;
(10)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敢于抵制不良风气事迹突出的;
(11)积极帮助新员工、积极与同事分享工作经验,发挥“传、帮、带”精神表现突出的;
(12)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及流程提出改进,取得明显效果的;
(13)在工作中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突出的;
(14)其他工作表现突出,可为员工表率可提请公司表彰的。
4.2.1.2 通报表扬:
当季由获奖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或人事负责部门提名,对在公司范围内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获奖者以本人有彩色照片、主要工作业绩张贴于公司宣传栏,奖励现金 200 元,随工资发放。其中部门经理级当选由分管领导提名,员工/主管(副经理)当选由部门负责人提名,人事负责部门核实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在公司项目管理中,为工期推进、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公司项目的设计优化、工程施工、协作推进、成本控制、风险规避方面发挥突出作用效果明显的;
(3)见义勇为、或其他维护公司品牌、利益、形象、声誉等得到外界表扬及高度认可的;
(4)在工程管理、商业管理过程中拒收贿赂、回扣的;
(5)勇于揭发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效保护公司利益经查属实的;
(6)对突发事件、事故处理妥善,挽回公司形象、资产损失的;
(7)在公司资产、资金、帐务管理工作中,对防止资产、资金、帐务流失, 发挥重要作用的;
(8)季度内绩效考核业绩突出的;
(9)其他在公司范围内表现突出,可提请公司通报表扬的。
4.2.1.3 优秀员工:
年度内由人事负责部门征求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意见后,对员工全年度绩效成果、绩效行为、能力情况综合评估后提交公司讨论确定后, 按年终奖金分配方案给予奖励。
(1)年度内为公司项目推进、工期推进、单项工程项目推进、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方面作出杰出贡献,为员工所认可的;
(2)年度内工程与业务成本控制突出,为公司节省经费作出杰出贡献,经财务、造审核实的;
(3)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勤奋敬业,年度内工作业绩得到公司范围内员工认可的;
(4)各季度均受公司通报表扬奖励的;无其它明显过错的;
(5)在全年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无其它明显过错的;
(6)其他年度内表现突出,可提请公司以“优秀员工”进行表彰的。
5、处罚
5.1 处罚定义
处罚是负面激励员工进步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手段,目的在于诫勉过失员工本人及为他人引以为戒,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规范员工的行为和工作。
处罚方式分为四种:口头诫勉、书面诫勉、最后警告、解除劳动合同。
处罚累加概念:公司对员工过失给予理解及宽容,慎重使用诫勉的负面激励,但希望过失员工能正视不足,积极修正行为、提升业绩,对处罚亦执行累加概念。其中三次口头警告自动累加为一次书面警告; 两次书面警告累加为最后警告;最后警告后再有严重违纪事件自动终止劳动合同资格。
5.1.1 口头诫勉:
由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负责部门对部门内工作状态不佳、着装、行为规范或其它轻微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劝戒的处罚。其中,部门内部管理的诫勉由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内进行劝戒、轻微违反行政管理制度的由总办进行劝戒、轻微违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由人事负责部门进行劝戒。
(1)工作状态不佳,长期缺乏上进心;
(2)工作任务完成不力,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
(3)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不主动需提醒努力的;
(4)工作时间常常聊天,多次提醒不改进的;
(5)不遵守工作流程、规范造成轻微后果的;
(6)工作推托,一贯找借口的;
(7)个人卫生差及言行举止不文明,随处乱丢垃圾、纸屑和吐痰者,工作岗位及所管辖范围卫生差者;
(8)造成水、电、及办公设施、设备、用品等浪费者;
(9)轻微违反行政管理制度的;
(10)轻微违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
(11)其它轻微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违反部门内部管理等需进行劝戒提升的。
5.1.2 书面诫勉:
由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负责部门对季度内绩效表现不佳的员工、违反操作流程、规范或其它较为严重的过失员工进行劝戒的处罚。书面劝戒部门经理提名后需由总办及人事负责部门核实后方可执行;若由人事负责部门提名应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并充分征求该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方可执行。
(1)季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的;
(2)月内五次以上违反考勤相关管理制度、一次性无故迟到、早退 30 分钟,无故旷工一天以内的;
(3)不遵守工作流程、工作规范造成明显但后果不严重的;
(4)协作意识不强,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进度及质量出现明显滞后的;
(5)本人认可的工作任务完成滞后、品质不佳不能提供信服理由的;
(6)工作品质一向不佳经指导后个人改进不积极的;
(7)工作拖拉,效率不高,经多次提醒后不积极改进的;
(8)责任心不强,工作出现疏漏、错误并造成影响,经指导后未积极改进的;
(9)不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多次与同事发生正面冲突或轻微口角的;
(10)与同事配合欠佳,同事多次投诉经查属实的;
(11)公司电话打私人长途,发私人传真的;
(12)月度内三次以上缺席公司会议、培训的;
(13)按规定享受通信补贴的人员,不按要求开通通信工具的;
(14)多次学习、培训无故缺席、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的;
(15)丢失单据、文件等物品造成后果不严重的;
(16)不服从公司调配、安排,消极应对的;
(17)铺张浪费,在业务上不注意成本控制,超过费用预算在 10%以内的;
(18)个人言行不慎,在对外接待、商务活动中失礼,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19)其它较严重的违反公司管理制度需进行书面诫勉提升的。
5.1.3 最后警告:
由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负责部门对年内两个季度内绩效表现不胜任的员 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过失员工进行劝戒的处罚。最后警告由部门经理提名后需由人事负责部门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若由人事负责部门提名应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并充分征求该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可并处降级、降职、撤职、降薪、调岗等。
(1)员工的工资根据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集团员工应对工资保密,同时也不能打听同事的薪资,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重大错误行 为,将收到公司签发的最后警告;若属恶意泄露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2)不在背后指责或批评同事是我们行为准则的一部分,也是对待同事应有的态度,违反将收到公司签发的最后警告;
(3)恶意蔑视公司权威、高阶管理者权威或消极抵触的;
(4)忽视项目及工作风险,不及时汇报风险或忽略汇报工作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将收到公司签发之最后警告,造成严重后果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同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关爱,任何当众激烈争吵、强烈抵触的行为在公司都是无法接受的,当事双(多)方将收到公司签发的最后警告,如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6)个人失礼、失仪,给公司造成很恶劣的影响,或客户严重投诉经查属实的;
(7)工作不负责任,导致设备损坏,材料、资金浪费,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8)工作失职,损坏丢失公司内部各种证照和贵重物品的;
(9)工作失职,丢失公司重要单据、文件造成后果的;
(10)包庇工作失误,或弄虚作假情节较轻的;
(11)开支严重超标提供理由不信服的;
(1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后果较严重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情况可通过最后警告进行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