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法务管理组织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集团法务工作管理,根据集团现有组织架构状况,并结合现代集团企业规范化管理的一般要求,制订本制度。
2、法务部门管理原则:集中决策,统一规划,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3、法务部功能定位: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提供
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
二、法务部职能
1、按照集团发展战略和目标,拟订、建立、检查和改善集团法务组织架构,、相关政策、标准与流程等;
2、在集团整体层面,把握集团项目运营以及公司经营中的整体法律状况,控制集团整体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加强常规性环节法律风险的控制,同时为集团的内控体系提供法律支持;
3、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4、参加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