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销售公司客户/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一、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接待行为,促使公司廉政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以符合内控管理各项规定为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接待费用的申请、审批和核准。接待费的使用实行预算控制、分级管理、提前审批、定额审批的原则;在公司内部接待时,由接待部门决定接待标准,然后通知行政综合部按接待标准进行接待物资的采购。
三、接待费用的分类
接待费用分为两类:特定项目接待费和临时性招待费用。
1、项目接待: 办公室,财务部等因特定项目所产生的业务接待,如在公司食堂招待原则上不得超过300元/次;如在外招待原则上不得超过600元/次(不含酒水),如遇特殊情况,确有超支必要,需总经理签字同意。
2、临时性招待费是指在项目接待费之外由员工个人产生的招待费用。
A、 临时性招待费须由员工以书面形式申请、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才能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以电话形式申请的,需及时做好相关的电话记录,事后补充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
B、凡来公司的客人,原则上在公司食堂用餐,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结合市场开拓实际情况,市场部前期开发的新客户,首次来公司产生的招待费用,由公司支付;老客户的接待直接和市场直接负责人业绩挂钩,公司按月、季、年实际回款毛利的1%给予考核,超额自负,执行以下标准:
1、来客实际人数低于3人,公司陪同人员不能超过2人,按每人20元的标准执行(公司酒水另计)。
2、来客实际人数在3(含3人)人以上,公司陪同人员不能超过3人,按每人15元的标准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