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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论文《水浒传》之忠义的虚假与偏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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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与否 上传于:2024-06-08
本科生毕业论文 题目 《水浒传》之忠义的虚假与偏颇 目 录 宋江之“忠义”的虚假…………………………………………( 11 ) (一)从行义之财的来源看其“忠”……………………………………( 12 ) (二)从执法犯法、执法不严之实看其“忠”…………………………( 13 ) (三)从李逵之死看宋江之“义” ……………………………………( 13 ) (四)从宋江的悖常理之行看其“义” ………………………………( 14 ) 二、其他好汉之“忠义”的偏颇…………………………………………( 15 )(一)财之不义………………………………………………………( 16 ) (二)从“携”友入伙看其“义”…………………………………………( 17 ) (三)从对生命的亵渎看其“义” ……………………………………( 17 ) (四)从造反至招安的转变看其“忠” ………………………………( 18 ) 三、结语…………………………………………………………………( 19 ) 注释……………………………………………………………………( 19 ) 参考文献………………………………………………………………( 20 ) 英文摘要、关键词………………………………………………………( 21 ) 附录……………………………………………………………………( 22 ) 《水浒传》忠义之虚假与偏颇 摘 要:自明末清初以来,《水浒传》就被冠以“忠义”二字,但细读作品会发现其忠义颇多可议之处。就主要人物宋江来看,其行义之财来路非法;身为官府司法官员,贪赃枉法、私放罪犯;不念兄弟之义,毒死李逵;知恩不报,有悖常理。就其他好汉来说,替天行道的同时多有不义之举;把自己的朋友带上聚众造反这条不归路;嗜杀成性、手段残忍;尽忠之动机不纯。因此,《水浒传》一书中所阐述的“忠义”是虚假而又偏颇的。 关键词:《水浒传》 忠义 虚假 偏颇 自明末清初以来,《水浒传》就被冠以“忠义”二字,全名为《忠义水浒传》。源于汉代以后儒家思想的忠义观,在《水浒传》一书中被大肆地宣扬。而整本书的内容,也以这种忠义思想为主线,贯彻始终。所谓的忠义,基本含义就是忠君义友,“人们常用‘忠义’来称赞一个人的道德品质”。 [1] 董仲舒《春秋繁露》说:“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乱,乃可为善。”[2]所谓“三纲”,《含文嘉》有云:“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3]这段话讲述的内容之一就是《水浒传》中宋江时刻挂在嘴边的忠君思想。这种思想阐述了在君与臣的关系之中,君处于主导地位,臣处于服从地位,臣对君做的只能是绝对服从,不可反抗。否则,将被视为忤逆,有悖于伦理纲常。说到这里,不难看出,为何一谈到造反落草一事,宋江就痛苦不堪。 孟子曾经说过:“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4]朱熹说:“义者,天理之所宜也。凡事只看道理之所宜为,不顾己私。”[5]如此看来,儒家所言之义,大致说的是人类行为的正义性和合理性。也就是说,要做到“义”字的要求,就不能去取不义之财,还要刻意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此外,尊重他人也包括于其中。如此一来,李逵等见宋江俯首便拜,应该视作最为标准的“义”举。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毫无做作之嫌。 标榜“忠义”的《水浒传》,以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为模板,刻意表现一种义薄云天之势,将一个“义”字发挥的淋漓尽致。辅以对宋江之于赵氏皇帝的“赤胆忠心”的描写,洋洋洒洒,数万文字。《水浒传》之义,有晁盖之仗义疏财,有鲁智深之大闹野猪林,有率直真诚之李逵,有誓死随主之燕青……《水浒传》之忠,莫过于宋江,宁死不上梁山、头颅断不论落草,为宋廷誓征方腊、伐辽。然则,《水浒传》之忠义,是否谈得上真实?有无虚假与偏颇之处? 关于《水浒传》之忠义的看法,史学界历来有两种看法:邓绍基先生为代表的一个派别认为,《水浒传》之忠义,有待商榷,有值得肯定之处,但并不足以充分认可。其《试论〈水浒〉的忠义》一书有云:“相对于《水浒》以前那些既古老又陈腐的忠君观念”, [6] “《水浒传》中描写的忠义,却出现了新鲜处,那就是要求农民起义也要有忠义,也要讲忠。既做反叛,又行忠义,统一起来,叫做‘替天行道’的忠义。”另一个派别,则以张国光先生为代表,他们的思想主旨是对《水浒传》忠义的全盘否定,认为《水浒传》的忠义是“投降主义标签”。 [7]相比而言,笔者更加倾向于邓绍基先生的观点,但仍有可议之处。兹从《水浒传》主要人物宋江及全书的相关情节探讨其忠义的虚假与偏颇。 一、宋江之“忠义”的虚假 之于《水浒传》,谈论宋江,有许多人认为宋江是投降派,为人处世过于小心,无大男子之气概;也有人说,宋江是个非常厉害的演员,其“忠义”太虚假。我本人是倾向于后一种观点的。只是,现在对于宋江“忠义”之虚假的观点的论证,稍过牵强,论据并不充分,应当全方位的进行探讨。 其实,有“及时雨”之称的宋江,此佳誉并非空穴来风。《水浒传》其书之中,但凡提及宋江,都会说到其仗义疏财之美名:“为他面黑身矮,人都唤他做黑宋江;又且于家大孝,为人仗义疏财,人皆称他做孝义黑三郎。”“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赔,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做好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性命。”[8]这是关于宋江的出场白。后来也着实谈到过一些关于宋江仗义疏财之范例,如武松,《水浒传》第二十三回,宋江与武松初识于柴进之庄园,“过了数日,宋江将出些银两来,与武松做衣裳”;临别时,“宋江叫宋清身边取出一锭十两银子,送与武松”, [9]武松推却时,宋江道:“贤弟不必多虑。你若推却,我便不认你做兄弟。”武松挥泪而别。再如李逵,两者头一次见面在《水浒传》的第三十八回,李逵要借钱去赌博,便编了个瞎话,宋江信以为真,道:“只有十两银子去取,再要利钱么?”后来,宋江听了李逵的一番陈述后,便去身边取出一个十两银子把与李逵,说道:“大哥,你将去赎来用度。”[10]关于宋江之忠,《水浒传》之中,更是大写特写,刚开始描述宋江如何之不肯上梁山落草为寇,每当言及此事,定当泣涕涟涟,几欲杀身自清。即便后来写到宋江被逼上梁山,也是到了小说的第四十二回。后来讲到宋江团伙接受招安之后,宋江亦是竭尽全力,伐辽、征方腊,丝毫不退缩。然则,细细推敲,宋江之忠义却是假之又假。 1.从行义之财的来源看其“忠” 《水浒传》中宋江初登场时,介绍了宋江的身份及家庭背景:“那押司姓宋名江,表字公明,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这里证实了宋江的职务为县衙里的押司,在宋代的官制里,确实属于“刀笔小吏”。理论上来分析,宋江的收入来源为政府发放的法定工资,属于固定收入,每月大概就是几两纹银。除却家中老父的几亩薄田以外,并未谈到有其他合法收入。然而,《水浒传》之中,一旦谈及宋江,便是其仗义疏财之高风亮节,抑或是其行义之壮举。自其在此书之中初次与读者见面,作者便说道:“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赔,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做好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性命。”后来,具体再谈时,着实也是如此。在柴进的庄园里,与武松初相识,“过了数日,宋江将出些银两来,与武松做衣裳。”及分别之时,“宋江叫宋清身边取出一锭十两银子,送与武松。”武松万般推却,宋江却道:“贤弟不必多虑。你若推却,我便不认你做兄弟。”同面部一样之黑的黑旋风李逵第一次见面时,宋江亦是极为大度,“只用十两银子去取,再要利钱么?”聆听完李逵的谎言之后,宋江更是不加踟蹰,“便去身边取出一个十两银子把与李逵,说道:‘大哥,你将去赎来用度’。”丝毫没有吝惜之意。戴宗揭露李逵的“丑行”后,宋江只说:“院长尊兄,何必见外。量这些银两,何足挂齿。由他去赌输了罢。若要用时,再送些与他使。”此等举动,用“慷慨解囊”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自此以后,更有其他疏财之举,可以说,宋江之钱财,有大风刮来之嫌。然而,转化为现实角度来看,宋江的合法收入也就是账面上的国家小公务员工资,加上奖金,每年多不过百两纹银。我们仅看上面的两项开支,就已经花去他的三月以上收入,似乎又不合常理。那么,事情只有一个解释方法,那就是宋江有受贿、中饱私囊之实。否则,依靠他作为国家小公务员的正常收入,是远不足以完成他的仗义疏财的善举的。忠君之命,当洁身自好,公正廉洁。然而,宋江却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广开财路,进而为自己积攒人气,扩展人脉。这些并不是一个为人臣子的常规做法。因此,从这一点上看,宋江并不能算忠君之臣,他口中所谓的“忠”其实无从谈起。从他自身而言,这个谎言早已不攻自破。 2.从执法犯法、执法不严之实看其“忠” 作为封建国家政府机关里的司法人员,本应执法严明,不徇私情,遵守朝廷的法规法纪。然而,宋江却不是一个合格的执法者。《水浒传》第十八回说到,“宋公明私放晁天王”。宋江与晁盖的结识,在《水浒传》的情节安排里,相对较早,两人很早之前就已熟识,并且相互之间十分尊重。后来,晁盖等人劫夺要献给梁太师的十万生辰纲,宋江也知其事。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宋江,首先时隐瞒不报,可以说连一个普通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没有完成。再有,事发之后,作为国家执法机关公职人员的宋江,非但没有按法律程序严密筹划破案的步骤,及早将案情细节公布于世,反而生辰纲一案相关人员信息流出后,与犯罪分子串通:“哥哥不知,兄弟是心腹弟兄,我舍着条性命来救你。如今黄泥冈事发了!”一语把办案的细节尽数告知与犯罪分子。俨然,宋江成为晁盖等人在朝廷中的奸细,起到了很好的义务通风作用。司法系统里出了内奸,试问,案情又如何能够水落石出?犯罪分子又如何得以顺利落网?“哥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若不快走时,更待甚么!我回去引他当厅下了公文,知县不移时便差人连夜下来。你们不可耽搁。”[11]宋江还进一步帮助晁盖制造时间差,试图为晁盖的准备充足的条件,可谓用心良苦。忠君之臣,当织法廉明、刚直不阿,不负君主之所托。然则,宋江之举,与“忠”字相差甚远,不谈也罢!否则将是一种赤裸裸的讽刺! 3.从李逵之死看其“义” 《水浒传》一书之中,谈及“忠”字,首推者当属李逵。李逵之于宋江,衷心可昭日月。自首次见面,李逵便对其十分崇拜:“若真是个宋公明,我便下拜。若是闲人,我却拜甚鸟!”可以看出,之前素未谋面的宋江,已令李逵钦佩之至,为以后的形影相随奠定了基调。后来,宋江于浔江楼吟写反诗,被黄文炳告发、收监,几乎要被问斩法场。梁山好汉挺身而出,其中最为卖力的当属李逵:“晁盖等却不认得,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一行人尽跟了黑大汉,直杀出城来”,“却是难得,这个人出力最多,又不怕刀斧箭矢!”[12]可以说,为了营救宋江这位未来的主子,李逵已经完全抛弃了自己生家性命的安全。此等衷心,几人能及!虽然,李逵与宋江之间也有不和谐的情况存在,出现在书中的第七十三回,李逵误认为宋江抢了刘太公的女儿,便持斧上山,砍倒杏黄旗,大闹忠义堂。其原因不过是李逵天性耿直,认定宋江做了不义之事,才有此看似反常的举动。不过,纵观李逵短暂的一生,却都是一片侠肝义胆,在“义”字精神指导下的举动,只要宋江言语,李逵从未推却。虽然李逵其人鲁莽、容易冲动、没有文化、嗜好杀戮,然则之于宋江,一个“义”字,可以说是贯彻始终。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对自己无比忠义之人,却被宋江自己亲手送上了黄泉路,一去不回。《水浒传》第一百回,宋江在自己事先知情的情况下服了朝廷赐予的毒药,以示忠心,“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 [13]按理说,他的认命是一种信仰问题,源于自己所谓的对于大宋皇帝的忠诚。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但是宋江却选了一条不同于常人的路数,把李逵也毒死了。只不过下毒的不是朝廷的人,也不是其他的绿林、抑或仇家,而是李逵对其忠心不二的宋江。宋江说:“我死之后,恐怕你造反,坏了我梁山泊替天行道忠义之名,因此请将你来,相见一面。昨日酒中已与你慢药服了,回至润州必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宋江却越级做了一个朋友不该做的事情。这个时候的李逵却也挥泪直言:“罢,罢,罢!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14]从这里不难看出,宋江已经把李逵视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其生死之权皆由宋江自身来掌握,丝毫没有念及兄弟之情这种近乎平等的关系。相比之下,李逵的认命则是对“义”字的最终交代,终其一生,并未玷污其对宋江的义。李逵性格之中虽有不妥之处,却也不至于到达把其处死的地步。张恨水先生说,“盖李不仅是一片天真,而其秉天真行事也,实又赋性烂漫者也。”[15]我想,对这么一个人下毒手,也只有宋江能做得出来。因此,宋江的所谓的“义”是自私而虚伪的,是建立在自我的精神满足基础之上的。 4.从宋江的悖常理之行看其“义” 俗话说,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那么,救命之恩,就得比“涌泉相报”的回报程度更加深刻了。《水浒传》一书中,最早谈到营救宋江的人,当属唐牛儿。书中第二十一回说到,宋江头上被戴了一顶十分鲜亮的绿帽子,却浑然不知。就是这位平民唐牛儿,冒着危险将此事告知宋江。此后,在宋江一怒之下杀掉阎婆惜之时,又努力为宋江开脱。即便在遭受知县的毒打以后,仍是不肯屈服半分。纵然宋江平时对唐牛儿有些小恩小惠,但是唐牛儿的救命之恩足可抵矣。及至后来宋江坐上梁山泊的头把交椅后,却从未提及唐牛儿的救人之事,也没有拿出实际行动去找寻这位昔日的救命恩人。很显然,在宋江看来,唐牛儿只是一个贫贱下人,他救人的义举只是一件琐碎小事儿,并不值得深究。再有,舍弃自己的身家性命、营救宋江于黄泉路上的李逵,没有牺牲在“行善举”的途中,却死在了宋江这位自己曾经拯救过的人的手里。悲哉!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其他人?谈到这里,不得不说,在宋江的思想世界里,他人对自己的善行皆是理所当然之事,而自己并没有什么亏欠之处。甚至于,其他一些过分的举动,他也能够完成于“无形”之中。最典型的当属架空晁盖。这点我深信不疑。马幼垣先生曾经在他的著作《水浒论衡》中详细论述。众所周知,除却王伦、杜迁、宋万、朱贵四人以外,晁盖也是梁山事业的早期奠基人和领导人之一。可以说,之于梁山事业的建立与蓬勃发展,晁盖功不可没。较之宋江,其人武艺高强;上梁山的时间虽然晚于王伦,可是要早于宋江;虽然领导才能一般,倒也是光明磊落之徒,不似宋江一般阴险狡诈、工于心计。正是由于此人的心胸广阔,才给了后来者宋江以可乘之机,最终丢掉了梁山事业的领导权,甚至还搭上了自己的生命。营救宋江于法场,晁盖也有参与,而且是主要的策划人。然而,宋江在上梁山以后,却处处收买人心,“晁、宋之间矛盾日深”。“晁盖在这种心态下用兵,有没有吴用在旁协助,一下子救坠入敌人的陷阱,面颊中毒箭,奄奄一息而返”。 [16]虽然在弥留之时,晁盖对宋江说了“贤弟保重,若那个捉得射死我的,便叫他做梁山泊主” [17]的话,立了不欲让宋江入主梁山的“遗命”,却终究没有改变宋江阴谋得逞的实际。因此,可以说,宋江口中的“义”总会让人做出一定的付出,甚至是鲜血淋淋的牺牲,实在是有悖于常理,当为世人所不齿。 二、其他好汉之“忠义”的偏颇 如果说,宋江其忠义是虚假的,令人唾弃。那么,其他众位英雄好汉所倡导的“义”却又是偏颇、亦不值得效仿的。翻看《水浒传》全书,映入眼帘的总是一场场厮杀,又往往能从这一系列的打打杀杀中看出一些“义“的影踪。且不说杀人之事,应该由正统的政府司法机构来执行。生逢乱世、奸臣当道,除暴安良本是令人拍手称快的好事。但是凡事都应有度,一旦超过合理的界限,就有待商榷了。比如,包括李逵在内的诸多梁山泊好汉都有很强的“屠杀快感”:有活捉黄文炳之时的大屠杀,有攻打祝家庄时的杀人无数。在“义”字大旗的掩护下,屠杀成了他们找寻快乐的重要途径。此外,梁山泊事业的原始资本积累并非全部出自于对不义之财的劫夺,以友之名撺掇江湖好友造反、上山落草,鄙视妇女、甚至嗜杀妇女,都是他们在“义”字光环庇佑下所做的不合理行为。因此,《水浒传》宣扬的“义”又是偏颇的。 1.财之不义 关于《水浒传》有一首诗,出自元杂剧《李逵负荆》:“涧水潺潺绕寨门,野花斜插渗青巾。杏黄旗上七个字,替天行道救生民。”这首诗点出了众位好汉梁山聚义的目的:替天行道。我们经常会在一些电视剧中看到一些散财济民的镜头,这些财物往往是通过暴力途径获得的不义之财。劫富济贫往往是“替天行道、救生民”的方式之一。梁山好汉的正义行为,也包括这一项,比如,书中较早谈到的劫夺生辰纲事件。再有,宋江和众好汉打进黄文炳的家中,将黄文炳家中的金银财物等东西,能搬走的统统搬走,搬不走的一把火烧个精光。然而,梁山泊好汉不仅劫夺不义之财,自身还创造不义之财:书中第二回谈到,“如今近日上面添了一伙强人,扎下个山寨,在上面聚集着五七百个小喽罗,有百十匹好马。为头那个大王唤做神机军师朱武,第二个唤做跳涧虎陈达,第三个唤做白花蛇杨春。这三个为头,打家劫舍。华阴县里不敢捉他。”[18]朱武、陈达、杨春等经常抢劫过往的旅客,这些旅客并非都是众好汉眼中的坏人,但却无一例外地成为了三人为首的山寨的囊中之物。及至后来,他们带领小喽罗们抢劫山脚下的村落,遇到了史进,才有一定程度的收敛。因为受到史进的打击与威慑,多番较量之后,三人与史进交好,放弃了对史进所在村落的骚扰。不过,对于其他村落的掠夺,并未停止。虽然这个时期的朱武等还不属于梁山好汉的范畴,但是三人的胡作非为以及史进的不干涉,很显然这是不符合“替天行道”这一宗旨的;占领桃花山的小霸王周通,也时常有打家劫舍的行为,要知道被抢劫的这些百姓都是良民,都是遵从宋朝政府统治的“顺民”,并无不义之财。只因遇到鲁智深,才对自身的过激行为有所保留;还有上梁山之前据守清风寨的王英,梁山事业的第一位领导人王伦,等等,都属于创造不义之财的一路货色。此外,还应清楚“生辰纲被‘劫富’没有‘济贫’”。[19]他们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在“义”字大旗掩护下,大群人聚集不合法财产的强盗行为。 2.“携”友入伙 这里的“携”并不做我们平时所做的理解,而是一种在友情掩护下的逼迫。梁山泊一百零八位好汉,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草莽龙蛇,三教九流,成分极为复杂。然而,众人上山落草、聚首并非都是自愿之举。林冲是遭受高太尉的迫害,几经磨难,为了生存,才逃至梁山避祸;武松因为先杀潘金莲再杀西门庆,因此获罪被流放孟州,后遭到蒋门神勾结官府进行的暗算,被迫大开杀戒,血溅鸳鸯楼。在逃亡过程中,得张青、孙二娘夫妇帮助,假扮成带发修行的“行者”。武松投奔二龙山后成为该支“义军”的三位主要头领之一,后三山打青州时归依梁山;杨志亦是命途多舛,先是杀掉泼皮牛二,被发配至大名府充军,后又丢失生辰纲,无奈之下落草二龙山、进而归附梁山;鲁达由于打死镇关西,被官府通缉,逃避多时,先在二龙山落草,后又转至梁山;等等。这些人都是遭到封建政府的压迫、贪官污吏的陷害,被逼无奈、无路可走,而最终走上造反的道路。虽然有一定程度的无奈,但毕竟也有相当程度的自愿成分。但是卢俊义、秦明、朱仝、徐宁等人登上梁山,走上造反这条不归路,则非出自封建政府或者贪官污吏的“手笔”,而是受与他们“义结金兰”的江湖好汉的胁迫。“梁山头领若是需要某人,为了让此人上山,往往不择手段,有时候采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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