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人)遵循“安徽省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记
录。
(2) 按照分级护理制度的要求,护理人员对住院患者按护理级别执行各项护理措
施,并做好记录。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
(3) 因抢救急、危重病人未能即时书写护理文书,须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
补记,并加以说明。
(和) 护理文书书写除特殊说明外,应当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各项记录书写
结束时应在右下角签全名。 实习、进修与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护士书写的护理文
书,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指定的合法执业护士即时审阅,其修改意见、修改日期
及签名用红色墨水笔书写,签于书写者的左侧。
(5) 进修护士应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并在当地医疗主管部门注册,由接收进修的医
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能力认定后方可书写护理文书。
《6) 护理文书书写使用中文和通用的外文缩写,应用医学术语。患者述及的既往
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应加引号。
(7)护理文书应当文字工整,图表、字迹清晰,不出格、跨行,书写内容重点突
出,层次分明,避免重复,语句表述准确、简练、通顺,符号、标点应用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记录者用用蓝黑笔画双横线,
修改者用红笔画双横线),然后更正,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辩,并注明修改日期、
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8)各类护理文书枯栏共同项目包括: 患者姓名、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或
病案号各种表格栏内必须认真填写,无内容者画“/”"。
(9) 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