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 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专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人事行政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织实习生的面试、筛选,确定实习人员;
(二)结合实习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实习岗位、岗位实习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实习的实效性;
(三)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四)在实习过程中组织针对性、关联性的培训,定期与实习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配合实习部门加强对实习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组织实习期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
第四条 各实习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业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
(二)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三)负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
(四)负责实习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事行政部;
(五)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实习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
(六)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入职。所有进入公司实习的人员必须办理实习入职手续,并签订实习协议。办理实习入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实习生信息表》,公司提供表格,实习生如实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彩色1寸近照一张。
(五)实习推荐信。
第六条 岗前培训。人事行政部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安全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实习。
第七条 实习。人事行政部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对口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事行政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 实习考核鉴定。人事行政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
第四章 实习待遇
第九条 实习生为公司非正式员工,公司不予发放工资,但参照公司正式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与实习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集团管理中心
销售中心
市场拓展中心
销售管理中心
物流中心
备注
大专
1200
1000
1000
1000
1000
本科
1500
1200
1200
1200
1200
本科以上
2000
2000
2000
2000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