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
实 施 方 案
铁
十
五
局
学
校
2014年5月
尧都区铁十五局学校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尧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尧都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尧区人社字【2011】16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核定我校编制数的要求,结合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实际情况,铁十五局学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对象
铁十五局学校正式在编的事业人员均适用于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名称及数量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岗位名称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未聘人员
岗位级别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核准数
岗位数量
1
2
1
2
2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有数
岗位数量
1
1
2
2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八级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受聘教师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6)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聘为相应职务;
(7)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六年;
具体条件:
(1)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履行好相应岗位职责;
(2)能出色完成单位相关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能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
2、九级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受聘教师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6)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聘为相应职务;
(7)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
具体条件:
(1)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履行好相应岗位职责;
(2)能出色完成单位相关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能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
3、十级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受聘教师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6)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聘为相应职务;
具体条件:
(1)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履行好相应岗位职责;
(2)能出色完成单位相关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能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
(二)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1、十一级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受聘教师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6)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聘为相应职务;
(7)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
具体条件:
(1)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履行好相应岗位职责;
(2)能出色完成单位相关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能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
2、十二级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受聘教师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6)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聘为相应职务;
具体条件:
(1)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履行好相应岗位职责;
(2)能出色完成单位相关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能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
3、十三级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受聘教师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6)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聘为相应职务;
具体条件:
(1)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履行好相应岗位职责;
(2)能出色完成单位相关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能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
四、岗位聘用原则
1、岗位聘用基本原则
(1)满足该方案岗位任职条件的规定。当岗位职数多与满足申报条件人数时直接套挡定职;当出现同一级别符合入档条件的人数比职数多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