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创投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1第三章决策与操作程序控制2第四章担保履行控制4第五章监督检查5第六章附则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创投及其下属子集团对担保业务的管理规避企业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XX创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主要包括XX创投及其下属子集团出于各种原因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承担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连带偿付责任其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创投及其下属子集团第四条XX创投总部完全掌握担保决策权下属子集团仅仅是提出担保需求并配合担保工作的实施第五条目前XX创投及其下属子集团的担保业务均需经集团总裁审批决定第六条XX创投各子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担保业务内部会计控制程序并组织实施第七条担保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重点主要包括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严格限定担保权限加强对被担保单位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的调查了解强化对担保审批管理注意担保合同的订立和推敲重视对被担保单位的即时监控监督和担保业务执行控制第二章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第八条各子集团或各子公司应当建立担保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第九条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包括担保业务的申请和审核对被担保企业调查和审批担保合同拟订与复核合同订立履行担保责任垫付款项审批与付款垫付款记录和付款履行担保责任垫付款审批付款和回收垫付款各子集团子公司不能由同一部门或人员办理担保业务的全过程第十条各子集团子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担保业务办理担保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第十一条XX创投各子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担保项目和担保企业进行分析研究和担保可行性分析XX创投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担保企业和担保项目进行全面调查论证提出初步担保方案总裁为XX创投担保业务的最终审批人第十二条担保业务的审核和审批应逐项进行其中关键审批要点包括在担保业务发生之前担保业务要经过正当审批非经正当审批不得签订担保合同担保责任担保标准担保条件等要经过审批为被担保企业履行债务支付款项也必须经过审批第十三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担保业务经办人对于未经总裁审批的担保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总裁报告第十四条各子集团开展担保业务应以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为前提担保范围仅限于XX创投及其下属子集团内部间的相互担保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担保第十五条为强化责任意识申请担保的单位都要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并承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第十六条各子集团应制订规范的担保业务操作程序担保业务操作程序一般为受理业务审查被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论证审批签订合同对被担保企业监控监督履行合同和垫付款项收回垫付款项第三章决策与操作程序控制第十七条XX创投应当建立严格的担保业务评估程序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担保业务进行评估为担保决策提供依据第十八条为XX创投内部单位提供担保时应对该内部单位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担保项目是否可行合同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胁迫欺诈行为该内部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及以往履约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对于认定无履约能力的应拒绝办理第十九条为XX创投外部单位提供担保时事先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单位主体的资格申请担保项目的合法性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申请担保单位反担保等进行全面评价形成书面报告第二十条XX创投总部提出担保需求时决策程序一般为总裁认为必要时授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初步方案总裁研究决定认为由XX创投总部作为担保主体的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签订担保合同报总裁审批后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和监控担保合同的实施总裁研究决定认为由下属子集团作为担保主体的由总部财务管理中心知会担保主体单位总经理和财务管理部经理并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指导监控协助双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经总裁审批后担保主体单位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合同的实施和控制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履行监控职能第二十一条XX创投下属子集团提出担保需求时决策程序一般为下属子集团提出担保需求经单位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部审批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担保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初步方案报总裁审批总裁研究决定认为由XX创投总部作为担保主体的由总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签订担保合同报总裁审批后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和监控担保合同的实施总裁审批同意由该下属子集团对外提供担保的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指导监控协助双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经总裁审批后担保主体单位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合同的实施和控制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履行监控职能总裁研究决定认为由其他下属子集团作为担保主体的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知会担保主体单位总经理和财务管理部经理并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监控协助双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经总裁审批后担保主体单位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合同的实施和控制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履行监控职能第二十二条各子集团应当建立担保额度控制制度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资金存量核定年度担保总额在额度范围内开展担保业务超出额度的担保业务必须经总裁严格审批第二十三条重要担保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对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避免出现缺陷或漏洞第四章担保履行控制第二十四条担保合同或银行保函生效后不得随意修改如因担保项目或合同变更等原因必须修改合同或保函内容时需重新进行论证审批并与受益方一起通知银行经银行批准后方可销旧换新第二十五条各子集团应当建立担保业务的监测报告制度由各子集团财务管理部对被担保单位被担保项目资金流向进行日常监测定期了解被担保单位的经营状况形成书面报告第二十六条各子集团对担保合同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在发生对方违约情况时作为担保或反担保方应及时进行交涉据理否定担保的约束力尽可能化解风险第二十七条企业因办理保函而委托内部单位向银行担供反担保其日常管理主要由委托单位负责第二十八条所有保函都不能用于转让贴现和抵押第二十九条采取抵押担保的单位应当建立担保财产保管制度集中妥善保管有关担保财产和权利证明定期对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三十条各子集团应当建立担保业务记录制度对担保的对象金额期限和用于抵押的物品权利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全面的记录第三十一条垫付款项回收担保或反担保企业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应立即向被担保方发出垫款通知书及时全额收回垫付款项有条件的也可从对方的往来款或业务拨款中扣回第三十二条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担保方应及时通知被担保单位和受益人终止担保合同担保有效期届满修改担保合同被担保单位或受益人要求终止担保合同本企业为被担保企业垫付款项担保企业未收回垫付款项不得注销担保合同第三十三条银行保函所列担保的义务履行完毕或担保期满保函即自行失效届时应及时进行清退注销工作第三十四条各子集团办完保函清退手续应催促银行即时退还保证金本息对收到银行退还的委托单位的保证金本息反担保企业应及时划拨委托单位对延误办理清理手续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处罚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为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应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三十六条担保业务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担保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担保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担保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担保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担保业务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担保业务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对被担保单位进行日常监测是否按季度向担保单位报告担保合同履行情况担保业务记录和担保财产保管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担保业务的记录和档案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财产和权利证明是否得到妥善的保管第三十七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担保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对因违规违法操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规范由XX创投总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