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乐捐管理规定
乐捐定义
源于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即员工因工作无法达到公司的管理规定而被罚款,乐捐,就是快乐的捐助。因员工违背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主动对自己行为进行检讨的一种改进和激励方式。此举为引导和培养员工养成纪律意识,提高员工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及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执行力,创造和谐、积极、严谨的企业文化氛围。
一般情况下罚款金额会直接进入公司账户,但此理念是将各类罚款作为乐捐基金来源,乐捐款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为原则,全部乐捐款不上缴公司财务,由专人保管,可积攒起来用于公益慈善捐助(如看望孤寡)、员工互助(公司内员工生病探望费用或捐助)或员工福利活动(如本部门员工聚餐、外出游玩等)。
乐捐基金来源
1、门店在每班班前会时点名,上班迟到者,迟到一分钟乐捐1元,依次类推,乐捐最高累计到20元。需当场进行乐捐,投入乐捐箱。
2、参加会议无故(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出席,应事先向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征得其同意,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者一律视为“无故” )迟到者,迟到一分钟乐捐1元,依次类推,乐捐最高累计到2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乐捐30元。
3、日常的各类违规违纪处罚。各类处罚标准及制度不变,只需要把《处罚单》改换成《乐捐单》即可。乐捐款需在三日内在开单人的见证下投入乐捐箱。
乐捐基金管理
1、乐捐款管理人分为款项管理人、账目管理人。
乐捐款项管理人分为丽歌门店出纳和浪漫出纳负责监督并记录(负责乐捐款的存放及收支明细,需单独建立一个账户,与公司账户分开);账目管理人为人资部(人资将在每月初在统计考勤时根据考勤记录及开出的乐捐单进行金额核对),双方每月初进行统计及对账。
2、乐捐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