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公司造价师预算员执业标准和程序,提高执业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造价工程师必须法律、法规、恪守执业道德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在职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造价资料。
第三条 咨询成果实行三级复合制度。本公司执业质量控制有以上几个环节: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核员。这是实现质量控制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章 三级审核程序
第四条 三级审核程序是指::1、详细审核;2、一般审核;3、重点审核。
第五条 详细审核是指对工作底稿技术上的精神性和完整性审核。基本建设预结算审核,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预算员进行,同时配备相应的审核员,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查签证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
2、审查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是否准确,有无重计、漏计等错误。
3、审查所套定额与工程一班执行的定额标准相一致;工程预算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定额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有无套错定额,计算单位是否一致。
4、审查钢材、水泥、木材的消耗数据是否正确,列入有直接费的材料是否符合预算价格,材料代用和变更是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