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甲方): 王学斌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广元 市 蜀门北路一段134号部分门面,建筑面积 约65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类型 ,结构等级 ,完损等级 ,主要装修设备 ,产权证号 广房权证城C字C04831号部分门面 ,出租给乙方作 广告经营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12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提出继续租用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续租给乙方。次年乙方将按房屋租金涨幅8%付给甲方。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抵押金
甲乙方双方议定年租金 55000 元。全年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合法收租凭证。无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抵押金
5000 元(合同期满后退换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水电分表计费,双方约定:水 元/吨,电 元/度。
出租房屋的修缮,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所有权属乙方。合同期满后,房屋完好。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六个月前书面通知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应当支持属乙方的合理要求;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退换乙方交与甲方的抵押金,租金多退少补,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该合同仍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