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体系培训管理规范
1.0目的
对承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实行招聘,择优录取,建立相应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并进行培训以满足规定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
3.0权责
3.1 总经理:批准公司招聘/培训计划及《岗位任职说明书》。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监督实施及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3 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各类员工的《岗位任职说明书》及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4 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制各部门职员及以上岗位的《岗位任职说明书》及本程序的执行。
4.0作业内容
4.1 人员安排
4.1.1 承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具有相应能力的,对任职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
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4.1.2 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编制各类职员及以上岗位的《岗位任职说明书》,报总经理审批。
4.1.3 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各类员工的《岗位任职说明书》,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
4.1.4 《岗位任职说明书》经审批后,作为公司选择、招聘、考核人员的主要依据。
4.1.5 人员录用:行政人事部根据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