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收入增值税
导读: 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士地租赁收入增值税》的内容,
具体内容: 我们发现, 士地租赁市场已经成为农户间土地转移的主要形式。
无论从发生的频率上或发生转移的土地面积上看, 通过土地租赁市场发生
的土地转移远比通过行政性土地再调整发生的土地转移重要。下面我就
我们发现, 土地租赁市场已经成为农户间土地转移的主要形式。无论从
发生的频率上或发生转移的土地面积上看, 通过土地租赁市场发生的土地
转移远比通过行政性土地再调整发生的土地转移重要。下面我就为大家解
开,和希望能帮到你。
一. 土地出租不涉及土地增值税,因为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
二.《士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 第 138 号)第2条: 。 转
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简称转让房地产) 并取得收
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
值税。
三. 土地租赁涉及的税收主要由出租方承担(谁收钱税上税) ,涉及以下
税种:
1,营业税(租赁业,税率 5%) 及附加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2,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 ,税率 0.1%:
4,可能有土地使用税,关键看这土地是否在当地的城区范围,即士地
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5. 承租方至涉及一个税种: 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 税率 0. 1%,因为合同
类印花税有个特征: 合同双方都得缴纳。
征税对象
纳税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
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
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
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
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与转让房地
产有关的经济收益。扣除项目按《条例》及《细则》规定有下列几项:
《D)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
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交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得到土地使用权
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 。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
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这些成本允许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3) 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
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新会计制度规定,与房地产开发
有关的费用直接计入当年损益,不按房地产项目进行归集或分捧。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