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员规章制度
一.工作纪律与准则
1.促销员须严格遵守商场的出勤时间,由所属门店业务负责。如发现无故不在商场,将作旷工处理并处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一分钟2元。
2.促销员如需请假务必提前三天填写请假单并通知上级业务,促销员得到批准方可准 ,请假不得超出两天,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一律以除名处理,当月所有工资不予发放。 【如有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3.促销员须保护好促销服及促销物品,不得损坏,否则将以相应价值在工资内扣除。
4.促销活动期间统一穿着促销服,无故不穿者经发现罚款20元。
5.工作态度积极主动,热情微笑迎接顾客,认真倾听,与顾客有眼神交流;声音温和,音调适中,落落大方,不扭捏作态;口齿清楚,不含混不清,思路清晰,表达流畅,回答问题有条理。
6.上班时间们,不准看书、吃零食、窜岗、接打手机、闲谈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处理私人事务或到其他地方休息。如经发现,相关人员各扣10元,不服从管理者公司予以除名。
7.对公司之宣传品合理使用,并做好宣传品礼品的签收单,不得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