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企业员工奖惩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
有度,2, 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遗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浆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 协且(一)项 1至 3 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了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亦予以奖
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 3 次等于记功 1 次,记功 3 次等于记大
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
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
职权,营私舞整者。
2. 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 在工作场所聚周或斗明者。
5.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道,且有威胁行为者。
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 请期仍移交不清者。
8. 泄漏公司机密,捍造谣言或酸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
损失者。
9.,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 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 连续旷工 3 天或全年旷工达 7 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 2 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了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
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贡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