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以提高资金运作效益,依据相关规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筹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筹资,是指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以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四条
筹资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
2.统一筹措,分级使用原则;
3.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原则;
4.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第五条
资金的筹措、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
第二章 权益资本筹资
第六条
权益资本筹资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两种筹资方式取得。
1.吸收直接投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筹
资方式。
2.发行股票筹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的方式。
第七条
公司吸收直接投资程序
1.吸收直接投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2.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