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筹资行为、降低资金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XX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筹资是公司根据经营活动、对外投资和调整资本结构的需要,经济有效的筹集和集中资金的行为。本制度所指筹资,包括从总公司资金拆借筹资和银行贷款两种方式。
筹资的原则
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
资金筹措由公司统一负责;
充分利用总公司、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
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资金筹措
公司资金筹措的方式为:向总公司资金拆借筹资和银行贷款筹资。
总公司资金拆借筹资是指按照总公司规定,在需要进行资金筹措时从总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中进行资金拆借。总公司资金拆借筹资包括总公司短期借款和总公司长期借款。
银行贷款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总公司有关规定向银行进行资金筹措。银行贷款包括银行短期借款、银行长期借款。
按照总公司规定,公司在需要对外筹资时,首先考虑向总公司资金拆借的方式筹资。
规划财务部负责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并准备相关资料,包括拟借方式、借款额、借款时间、借款期限、利率水平、预计筹资成本(包括利息费用和其他手续费)、还款时间(包括利息和本金)、还款方式、还款资金来源、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等,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短期借款(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拆借资金在 100万元 以下的,报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拆借资金在 100万元 以上的,经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核准后,在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长期借款(借款期限在1年以时间),经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核准后,在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规划财务部负责向总公司或者银行提交资金拆借申请以及相关资料,根据总公司审批的借款方式办理有关的报批手续。
总公司或者银行贷款筹资
规划财务部负责编制申请银行贷款的资料,向总公司或者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申请应包括借款的用途、借款金额、用款时间和计划、还款期限和计划等,并附总公司或者银行要求报送的全部资料。
在办理借款手续过程中,总公司或者银行规定报送的材料中需由规划财务部以外的其他部门提供的,规划财务部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总公司或者银行临时要求报送的材料,规划财务部应在得到总公司或者银行通知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准备,通知内容及时间应形成文字记录。相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在一天内提供所需资料,并形成文件交接记录。
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与总公司或者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贷款金额、利息率、贷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及资金来源、违约责任等。
需要进行抵押的借款项目,由规划财务部负责与总公司或者银行一起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
需要进行担保的借款项目,由规划财务部负责向总公司或其他担保机构办理抵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