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课程论文
学 院:经济学院 班 级:10级经济2班
姓 名:李刚 学 号:201040820207
课程论文题目:关于新宁县医疗改革的调查研究
课程名称:社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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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新宁县医疗改革的调查研究
学 生:李 刚
摘要:为了了解湖南省新宁县的医疗改革的情况,研究该县在医疗改革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农村医疗保险的研究,我特意在暑假走访了一些村民以及查阅了一些资料,来了解一些新宁县的医疗改革的情况,并且进行一些研究。
关键词:新宁县、医疗改革、医疗、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近年来,为了解决农民负担,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特别是医疗改革政策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为了更好的了解医疗改革的状况,我在今年暑假走访了新宁县清江乡桂石村,以调查报告的形式以及通过查阅的方式获得了新宁县关于医疗改革的信息。
第一节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978年,全县卫生系统共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分别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卫生防疫站、县卫生进修学校、县妇幼保健站、县皮肤病防治站。
1990年,县中医院分为一部和二部,二部设原大进石厂,1996年,县中医院正式更名为新宁县骨伤专科医院,为独立法人副科级事业单位,属二级专科医院。
1998年,按省、市要求县级卫校必须停办,撤销了县卫生进修学校,组建新宁县康复医院,并加挂新宁县初级医务人员培训中心的牌子,保留原全额事业单位性质不变。2003年元月,经县编办[2007]1号文件批准同意,成立新宁县初级医务人员培训中心,加挂新宁县康复医院的牌子,县卫校顺利完成了体制改革。
2001年9月,撤销县药品监督检验所,成立邵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宁分局,药品监督、检验等职能从县卫生局剥离出去,体制进一步理顺。
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978年,全县农村共有区农村医院6个,乡镇卫生院30个,大队村卫生室420个,厂(场、校)医务室18个,有“赤脚医生”2811人,1980~1981年,又成立了万峰、西冲、碧田、三渡水4所乡卫生院。在1995年之前,各区农村医院设立区卫生管理协会,原回龙寺区医院升格为新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后,回龙寺区1987年成立区卫生管理站。区卫生管理协会和区卫生管理站管理所辖区的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工作。
1996年,乡镇体制改革完成,按照撤区并乡的要求,对乡镇卫生院按“一乡一院”的原则,全面调整,重新布局。撤销了万峰、崀山、水头等18个乡镇卫生院,按行政建制乡镇组建11所乡镇卫生院和19所乡镇卫生分院,卫生分院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隶属当地乡镇(中心)卫生院管理。撤销水庙镇卫生院并水庙区医院建立水庙中心卫生院;撤销金丰区医院并入金石镇医院建立金石镇中心卫生院;撤销黄龙镇卫生院并入黄龙区医院建立黄龙中心卫生院;撤销一渡水镇卫生院并入一渡水区医院建立一渡水中心卫生院;撤销回龙寺区卫生管理站并入回龙镇卫生院组建成立回龙镇中心卫生院;并将高桥区医院、马头桥区医院更名为中心卫生院。
1997年,全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经省级评审合格,被评为“初级卫生保健合格县”。
1998年,全县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即乡镇(中心)卫生院对机构实行人员统一管理,药品统一定购,财务统一管理,高桥中心卫生院被评为全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先进单位,1998年全市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崀泉宾馆召开。
2000年,为理顺乡镇预防保健工作管理体制,在乡镇(中心)卫生院实行“医防”剥离,采取二种不同的管理模式,第一种模式为“两块牌子,两套人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先后成立了水庙、崀山、金石、黄龙、回龙、一流水、马头桥、丰田8个独立的乡镇预防保健站,碧田卫生院并入丰田乡预防保健站。第二种模式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保留现有的管理模式不变,在乡镇(中心)卫生院成立防保组,纳入乡镇(中心)卫生院统一管理。
2001年,18所乡镇卫生分院归并所在乡镇(中心)卫生院统一管理, 崀笏卫生分院并入崀山镇预防保健站。归并后的乡镇卫生分院不再是独立法人单位,纳入乡镇(中心)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命名为“XX乡镇(中心)卫生院门诊部”。乡镇(中心)卫生院对门诊部实行四种管理模式:一是完全与乡镇(中心)卫生院统一核算,人、财、物统管;二是对个别边远地方不便统一管理的,实行“分开核算,分别管理”;三是对条件差,经济效益差的采取风险抵押承包的办法管理;四是对负债严重,人员较少的单位,可以将房屋变卖,人员内部分流。
2001年,按上级要求,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进行管理,凡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辖门诊部(历史网点)、厂(场、校)医务室和一村一室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一村多室者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共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555 个,营利性医疗机构29个。
2004年,撤销回龙镇中心卫生院并入县第二人民医院组建成立回龙中心卫生院。截止2004年底,全县共有县级医院3所,分别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骨伤专科医院;县直全额单位4个,分别为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院、县初级医务人员培训中心、县皮肤病防治站;乡镇中心卫生院7所,分别为水庙中心卫生院、金石镇中心卫生院、黄龙中心卫生院、回龙中心卫生院、一渡水中心卫生院、马头桥中心卫生院、高桥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11所,分别是黄金瑶族乡卫生院、麻林瑶族乡卫生院、飞仙桥乡卫生院、崀山镇卫生院、万塘乡卫生院、白沙镇卫生院、清江桥乡卫生院、丰田乡卫生院、安山乡卫生院;乡镇预防保健站8个,分别为崀山镇预防保健站、金石镇预防保健站、黄龙镇预防保健站,回龙镇预防保健站、一渡水镇预防保健站、马头桥乡预防保健站、丰田乡预防保健站。
第二节 卫生事业费分配改革
县卫生事业费主要由财政部门拨给,1978~1995年,卫生事业费管理办法有三种:一为全额补助,有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县皮肤病防治站,县卫生进修学校,县药品监督检验所;二是差额补助,对县人民医院、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骨伤专科医院和区医院,只将预算收支不足部分列入县财政补助;三是民办卫生事业经费补助,主要是解决集体所有制的乡镇卫生院防疫、妇幼专干的人员工资补助和危房维修,器械购置补贴。
1996~2003年,根据国家卫生经费补助政策,逐步打破县级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单位性质和人员身份的界限,在职人员人头经费预算一律一视同仁,同时,对差额医疗卫生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定额予以补助,并适当向乡镇倾斜。2000~2003年,差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没有预算安排人头经费,对离退休人员补助基本退休金的50%,在卫生事业费预算中留取一定的卫生事业发展基金,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房屋建设,医疗设备购置实行定额补助。
从2000年起,除原有的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所、县初级医务人员培训中心、县皮肤病防治站外,乡镇防保站(组)和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工资按全额拨付。财政对艾滋病防治、计划免疫、地方病防治、结核病控制项目、妇幼卫生“降消”项目、公共卫生事业应急处理等专项经费按需安排;对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按要求安排配套经费。从2004年起,进一步深化卫生事业经费分配改革,由县卫生局与县财政局对卫生事业费共同预算,经费指标下达各医疗卫生单位,由县会计核算中心直拨,增强了经费分配的公平性、透明度。
2002~2004年,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建设。200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旧城改造的要求,利用招商引资破土动工兴建卫生局综合大楼,2002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总面积达7000平方米,总造价为332万元,并添置了新的办公设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骨伤专科医院、回龙中心卫生院等4所医院,为了改善群众就医条件,分别先后修建了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县中医院综合大楼、县骨伤专科医院综合大楼和回龙中心卫生院综合大楼,总面积达18700平方米,总投资1630万元。县卫生防疫站办公检测大楼、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和马头桥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大楼的建成。2004年,丰田、崀山、万塘、靖位、安山、麻林6所乡镇卫生院各装备价值30余万扶贫医疗器械,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整体服务功能。
第三节 机构队伍
1978年以后,县内卫生事业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个体诊所重新崛起,乡、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允许集体承包或个体承包,国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富裕人员可以开办第三产业或停薪留职,自谋职业。至1988年末,全县医疗机构有县级医院3所,区级7所,乡级34所,村医疗室698个;县卫生防疫站1所,县妇幼保健所1所,县皮肤病防治所1所,县卫校1所,共有工作人员1144人,其中卫技人员968人,有副主任医师8个,主治(管)医(药、护、技)师117人。医(护、药、技)师372人,士222人。共有病床797张,人平1/664张。乡村医生606人,卫生员198人,接生员436人。学校、厂矿、场医疗室29个,人员88人,病床29张,个体诊所94个,从业人员101人。到2004年,全县有医疗机构33个,其中医院22个,专科防治所1个,卫生防疫站1个,妇幼保健所1个;床位总数834张,其中县城医院430张、农村医院380张、妇幼站18张;共有工作人员160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08人,包括中西医师215人(农村医生90人)、护师护士245人。个体医疗机构18家,主要分布在金石镇和回龙寺镇。
县卫生局 1980年12月,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改为县卫生局,并设立卫生局党组,卫生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业务股。1983年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工会。1986年卫生局成立监察室。同年,县红十字会挂靠卫生局。1996年,卫生局党组改为卫生局党委,纪检组该为局纪委,内设机构增加法规股和计财股。2004年卫生局定编21人,年末在职在岗干部职工30人(其中2名工人),离岗休息6人,退休人员8人。1989年,卫生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2001年,新宁县被评为湖南省农村卫生保健工作先进县。
县人民医院 县人民医院前身为县人民卫生院,1958年4月更名为县人民医院。1978~2004年,人民医院经过26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县医疗、护理、科研和教学培训中心。至2004年底,该院占地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30000多平方米。有病床236张,员工343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5人,主治、主管医(护、技、药)师90人,医(护、技、药)师、士144人,行政、财会、后勤人员100人。拥有进口CT、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500毫安X光机、动态心电监护仪等大型、先进医疗仪器设备。
人民医院内设内、外、妇、儿、五官、传染、中医、骨科、肛肠、急诊等科室,以及放射、生物、病理、检验、理疗、CT、B超、心脑电图等30个职能科室。1996年12月被核定二级甲等医院。1997年成立120急救中心。该院1998年被邵阳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被确定为省防盲治盲中心协作点,湘雅附二医院定点指导医院。新建了面积5000多平方米的新宁县急救中心大楼, 2005年3月交付使用。2004年利用全省公共卫生体系重点国债项目,建成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共170平方米,设病床36张。
县第二人民医院 第二人民医院前身为回龙寺区农村医院,1985年3月,该院由原回龙寺区农村医院升格为新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同年7月被列为副局级卫生事业单位。2004年7月,该院与回龙镇中心卫生院合并组建回龙中心卫生院、保留二人民医院牌子。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至2004年止,该院占地面积为21092平方米,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