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文件借阅管理制度
制 度
档案文件借阅管理制度
执行单位
文件编号
签发日期
总页码
2
内 容
借阅档案(包括文件、资料),必须在档案借阅登记簿登记后方可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须经酒店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案卷不给借出,只供在档案室查阅,未立卷的文件及资料可借出;
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两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按违反《保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清,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
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带离档案室;
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同意,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
涉及抄报部门
酒店各部门、总经理室
签发人
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