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镇“百人千元助学金”实施方案
为更好的发扬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把经济资助和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帮助贫困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田心镇党委、政府决定创建“百人千元助学金”,并制定田心镇“百人千元助学金”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助学金宗旨
以培育优秀人才、扶危济困、助人为乐、弘扬人道主义为宗旨,集合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通过帮助、扶持品学兼优、家庭困难学生,为加快田心镇教育事业的持续、高效发展,为家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人才。
组织机构
成立“百人千元助学金”理事会负责募集和管理助学金。
理事会理事长:赖伟
副理事长:汪冬苟、简晶晶
理事:胡伙根、吴荷叶、胡勇
秘书长:胡勇
三、资助对象
1、资助小学五、六年级品学兼优或家庭困难的学生60名。
2、资助田心中学品学兼优或家庭困难的学生40名。
四、助学金发放步骤及金额
①由学生所在班级推荐——②初步列出受助同学名单——③学校集中讨论通过——④报理事会审核批准——⑤公示——⑥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助学金资助每名受助学生每年捐助1000元,连续资助三年。
五、助学金来源
因助学金旨在捐助一百名品学兼优或家庭困难学生,每名受捐助者每年1000元,故接受捐赠金额按每名学生为单位认捐,每单位为人民币1000元。
1、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捐赠资金;
2、社会成功人士、爱心人士及全镇党团员、干部捐赠资金。
六、落实募捐责任
为尽快启动“百人千元助学金”,切实优化田心教育环境,让田心的优秀学子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把募捐任务落实到各村、各单位(见附表),各村、各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和时间节点完成好各自募捐任务。
七、助学金管理
1、设立“百人千元助学金”储蓄账户,专款专用,所有捐款全部发放到受助学生。
2、所收捐款应立即登记在捐赠登记本上。该捐赠本将长期保存。
3、秘书长保管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