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制度之景区卫生管理制度
为维护景区的整体形象、保持景区环境卫生整洁,树立
良好的旅游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 各单位卫生责任划分区域〈以龙女景区为例)
1、XX 温泉卫生责任区域: XX 逼泉用地范围及相连的主
干道。
2、XX 山庄卫生责任区域: XX 山庄用地范围及相连的主
干道。
3、跳水中心卫生责任区域: 跳水中心用地范围及相连
的主干道。
4、XX 卫生责任区域, XX 用地范围及相连的主干道。
5、景区管理处卫生责任区域: 景区内除各单位卫生责
任区域以外所有的公共区域。
二、卫生责任要求
1、各单位每天对责任范围的卫生进行清扫,定时定点
投放垃圾,由景区环卫工人统一运送到垃圾站。严禁各单位、
各业主乱扔垃圾,违者罚款 200 元。
2、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景区各单位统一大扫除。
3、保持景区游道、绿地的清洁卫生,做到无白色垃圾,
无杂物、无烟头等垃圾。对乱扔垃圾、乱扔烟头、随地吐妆
的游客罚款 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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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果皮纸箱内的垃级必须每天清理干净。
5、定期清洗果皮箱、公共休息椅、路灯杆、标识标牌,
保持外观的整洁、干净。
6、卫生间每天必须清洗三次,按时清毒,保证无异味,
无星晶,做到干净整洁。
7、做好卫生环境工作,对酒店、食堂、仓库等,经常
喷酒消毒灭害药水或投放鼠疫药品,常开门窗换气,做好防
鼠、防星、防霉、防尘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播。
8、游泳池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换
水、消毒,确保水质达到卫生部门的检验标准。
9、各单位所经营商店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和变质过
期的产品。商品须实行明码标价,遵守公平、合法、诚实守
信的原则。
10、各单位、各门店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前干
净整洁,墙面、门上无牛皮癣,不占道经营。
11、各单位、各门店按照郴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
月 1 元/平方米交纳卫生费,景区内居民按每月 0. 33 元/平
方米交纳卫生费。
12、景区管理处环卫工人工作要求
人 坚持按时上下班。夏季上和班时间(5月1日-9月30):
早上 6: 30一一11: 00,下午 3: 00一一6: 00。冬季上班时
间: 旱上7: 00一一11: 30,下午 2: 00一一5: 00。未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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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岗未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岗一次扣 10 元。
加 每天对责任范围的卫生进行大清扫